总理任命四个单位人员

November 1, 2013 21:33

政府总理任命陈伯欢先生担任越南开发银行行长一职。

具体而言,在第1993/QD-TTg号决定中,总理重新任命阮水贤女士担任司法部副部长。

政府总理在第1992/QD-TTg号决定中决定,卫生部副部长阮氏川女士不再担任越南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任命卫生部副部长范黎俊先生担任越南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府总理以第1989/QD-TTg号决定任命越南开发银行代理总经理陈伯欢先生担任越南开发银行董事会成员兼总经理职务。

越南政府总理以第1990/QD-TTg号决定任命胡志明陵保护指挥部副指挥兼参谋长阮仲庆上校为胡志明陵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同时,政府总理以1991/QD-TTg号决定,解除胡志明陵保护指挥部政治委员范文立少将的胡志明陵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据vov.vn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