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住房区部分住户的投诉

March 14, 2014 10:37

(Baonghean) - 近日,义安报社收到荣市黎利社会住房小区多户居民的投诉,内容如下:“荣市黎利社会住房项目投资方TECCO股份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购房、付款和施工质量管理程序,并违法对黎利社会住房小区贫困户进行控制和追讨债务……” 义安报社编辑部在派出记者调查核实事件的同时,也向荣市黎利社会住房小区多户居民发出了上述内容的正式通报,要求TECCO股份公司

检查、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回复处理结果。2014年3月4日,TECCO股份公司发出第22号公函/TECCO.CN,内容涉及:回应义安报社关于黎利坊(荣市)低收入公寓楼的公函内容。TECCO股份公司第22号公函内容如下:

1. 黎利低收入公寓楼部分住户反映投资者雇佣“歹徒”进行恐吓,此说法完全不实。这是投资者的保安部门,负责保护公寓楼内财产安全并维持秩序,以应对公寓楼内一些破坏行为(例如砸开技术室的锁、擅自扩建公寓楼等)。保安部门的活动由投资者和黎利区警方控制,不会超出部分住户在请愿书中反映的既定范围。

2. 该项目的设计和竣工文件已获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该项目已获得义安省建设厅质量监督中心颁发的施工质量合格证书,并按规定投入使用。投资者已将图纸移交给公寓楼管理委员会(MB)进行管理。在公寓楼管理委员会使用和更换部分工程的过程中,竣工图纸已丢失。投资者将根据公寓楼管理委员会的要求重新提供图纸。

3.一般公寓设计类似,投资方提供全套设计文件给管委会,需要使用的住户联系管委会提供。

4. 公寓产权证的发放由投资者推动,并根据发证机构(荣市人民委员会)的格式向住户发放一套文件。住户根据格式申报,并向区/乡级机构确认,投资者收集后,提交市人民委员会,以便按规定办理并发放产权证。投资者协助并配合相关主管机构向住户发放产权证,但不代为申报和确认产权证发放申请的内容。

5. 任何在建筑保修范围内的损坏(如有)均由投资者自行处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住户自行进行翻新和维修,投资者已计算并抵消相关费用,以确保住户的权利。请愿书中提出的部分住​​户意见并非针对具体住户,而只是笼统地陈述。投资者请求投资者直接联系每套公寓的投资者,以寻求解决方案。

6. 公寓楼庭院的建设已按设计要求进行,并经主管部门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长期暴雨导致内涝的现象是由于项目区内城市综合排水系统尚未建设(已获批准——荣市古城地区排水沟整治疏浚项目)。部分住户提出的加高庭院地面的方案并非投资者的责任,而是住户自行协商并出资实施的。

7. 经批准的规划中未包括修建隔离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与周边区域的围墙。住户应与相关部门协商,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此项建设。

8、公寓的付款义务及相关责任已在投资者与购房者签订的公寓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作为双方履行的依据。投资者要求购房者按照签订的合同履行。

9. 清水箱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确保防水,并已密封,不受周围地表排水影响,凸起部分为箱盖,用于检查、清洗水箱,同时防止洪水泛滥时脏水溢出。使用过程不影响公寓楼内通行。

黎利坊的低收入住房项目已交付使用两年多。投资者完全依靠商业银行贷款(平均年利率约20%)建造了该项目。截至目前,贷款尚未全部收回;居民家庭可以以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710万越南盾/平方米的平均售价购买住房,并享受优先政策(与商品房售价相比,每平方米低约300万越南盾)。投资者还为居民家庭创造了无需支付全额购房款即可入住的条件。

因此,以无理理由拖延不按购房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支付剩余房款,迫使投资者停止按照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提供公寓服务。另一些人(包括一些官员)则采取抵制态度,不予配合,利用国家扶持政策不履行已签订的合同条款,并诱导其他住户参与投诉,拖延购房付款时间。

投资者也借此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并核实了部分参与呼吁和煽动的业主(投诉文件中并未明确列出申请人的姓名)。投资者将要求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并撤销已获批准的低收入公寓购买权,将其转让给其他有需要的主体,同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乂安报社感谢TECCO股份公司对本报报道内容的回复。在收到TECCO股份公司文件后,经核实,经管理委员会、黎利社会住房公寓楼住宅区、黎利区警察局代表核实,乂安报社现就以下事项进行讨论:

首先,廉租公寓楼基础设施(例如院子、廉租公寓楼一楼地基等)的不足是真实存在的。为了查明原因,管理委员会和住户要求通过查阅技术文件、竣工图纸等方式进行核实……TECCO股份公司在回复《义安报》的邮件中表示:“投资者已将图纸移交给公寓楼管理委员会(MB)进行管理,但在管理委员会使用和更换部件过程中,竣工图纸丢失,如有公寓楼管理委员会要求,投资者将再次提供。” 然而,据管理委员会代表称,他们已向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并要求投资者提供相关文件,但投资者尚未提交。我认为,投资者的请求是合理的,应尽快向公寓楼管理委员会提交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竣工图纸。

第二,虽然公寓大楼管理委员会已于2012年12月成立,但至今尚未有效运作。主要原因是投资者尚未移交公寓大楼内公共设施服务的管理;项目总成本的2%尚未按规定移交。经核实,投资者与部分住户之间的债务尚未清偿;部分住户仍欠投资者约20亿越南盾,因此,低收入住房公寓大楼仍属于投资者所有,因此服务活动移交、2%的成本……等问题无法彻底解决。然而,管理委员会已由荣市人民委员会成立,需要按照其职能运作,并有效运作。因此,投资者需要尽快得到指示,将低收入住房公寓大楼的相关问题逐步移交给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回顾黎利社会住宅区部分住户的投诉,可以看出,问题主要集中在项目技术基础设施方面的一些缺陷以及债务问题上。然而,义安报社通过核实发现,住户投诉的内容并不切合实际。双方之间存在问题,但仅仅通过不切实际的投诉来解决问题并不能解决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相关方需要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并本着建设性的精神。义安报社建议荣市政府和黎利坊组织相关方召开会议,以解决问题。会上,投资者需要公开透明地披露项目相关设计文件,并回答管理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住户方面,必须认识到自己有责任全额偿还债务,以便投资者将资产和管理公寓的责任移交给管理委员会。

最后,乂安报社再次感谢TECCO股份公司和读者对本报反映信息和对本报所述信息作出回应的兴趣。

TECCO 股份公司 - 义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