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进山打工青年知识分子10个月工资

April 7, 2014 22:13

当地预算还将支付团队成员在年假、节假日、春节等期间往返家的交通费用。

对2013年至2020年选拔青年知识志愿者进乡参与农村山区建设试点项目成员,在基层得到加强后,给予首期10个月基本工资的资助。

以上内容是财政部在《关于指导2013-2020年选派青年知识分子志愿者进乡参与农村山区建设试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

适用主体包括:参与项目的团队成员;内政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委员会、相关部委、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其他机关、单位。

通知草案明确规定:根据政府总理2010年12月24日第116/2010/ND-CP号关于在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地区工作的武装部队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领薪人员政策的规定,用于项目团队成员的扶持和补贴支出,包括:相当于10个月基本工资的初始补助。如项目团队成员有家属随行,除初始补助外,还将获得旅费补贴、随行家属行李费补贴,并可获得相当于其家属12个月基本工资的地区补助。

草案还规定,团队成员将获得相当于其当月工资70%的景点津贴,包括:当月工资及领导职务津贴、超框架工龄津贴(如有);享受期限为在公社实际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扣除工资中已核算的日常生活淡水费用后,将获得用于购买和运输淡水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津贴(仅适用于社会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季节性淡水短缺的地区)。

草案还提出,地方预算还按规定支付团队成员在带薪年休假、节假日、事假期间的往返家的交通费;按现行规定支付团队成员的商务费用。

据越南之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