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氏黎青同志与兴原县领导亲切交谈
(Baonghean.vn)-3月12日上午,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丁氏黎清同志与兴原县领导举行工作会议,听取关于该县2011-2015年期间经济社会状况和目标落实情况的报告;该县历史遗迹管理、保护、修复和弘扬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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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氏乐成同志在会上讲话。 |
会上,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汇报了过去一段时间该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其中:2013年,雄原县社会经济发展步入良好发展阶段,33个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中有26个达到或超过既定计划。经济增长率达5.74%,人均年收入达1980万越南盾。经济结构朝着正确方向转变,工业和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8.5%,服务业同比增长9.8%。全县预算总收入达近5200亿越南盾;新农村建设受到重点关注并得到有效实施。截至目前,22个乡中已有22个乡批准了新农村规划和项目。8个乡达到10-15个标准,10个乡达到5-10个标准;落实县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决议,在制定的30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中,截至目前,该县已超额完成12项目标。预计到2015年,该县将超额完成19项目标,完成3项目标。关于遗址管理和活动组织:兴原县目前拥有111处遗址,其中12处为国家级遗址,14处为省级遗址。
会上,雄原县领导还汇报了该县在实施项目、落实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方面遇到的困难、文物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等情况,并询问省政府对该县今后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给予指导。
在听取各部门、行业和单位的意见后,丁氏黎青同志对雄原县党委、政府和人民过去一段时间的努力与奋斗给予高度评价。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还指出:经济增长率和人均收入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取得的成果与该县的潜力和优势以及人民的愿望不相称。丁氏黎青同志要求:雄原县领导在听取各部门、行业和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坚持完成大会确定的任务和目标,提出新的突破;集中有效措施,做好已确定的目标;带头实施今后一个时期将在该地区部署的投资项目,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工业园区工作培养人力资源;在规划项目时,尽量减少搬迁,在项目实施前做好移民安置工作。
关于管理、保护、修复和宣传本地区历史遗迹价值的工作,丁氏黎青同志建议,雄原县领导在现有规划的基础上,分阶段、优先考虑重要性和修复和恢复资金来源;创新领导思路,推动社会化建设工程,举办具有本县特色的节日和文化活动;推动旅游发展,结合目的地的旅游和旅游产品,将门罗市、荣市和南丹县连接起来,形成旅游线路。
清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