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版权纠纷获HCM奖

September 29, 2014 07:06

政府刚刚颁布了关于文学艺术“胡志明奖”和“国家奖”的法令,规定了这两个奖项的颁发条件和标准。

Chủ tịch nước trao giải thưởng Hồ Chí Minh cho nhạc sĩ Phạm Tuyên (Ảnh IT)
国家主席向音乐家范选颁发胡志明奖(图片:IT)

具体而言,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文学艺术作品将有资格获得“胡志明奖”和“国家奖”的评选:

第一条件:作品自1945年9月2日越南民主共和国成立以来,以出版、建筑、展览、戏剧、电影、广播、电视、教学、唱片等形式公开发表。自向文化体育旅游部和中央专门文学艺术协会提交申请之日起,获得“胡志明奖”的最短公开发表期限为5年,“国家奖”的最短公开发表期限为3年。

第二:作品自出版之日起不存在版权纠纷。文学艺术作品入围“胡志明奖”或“国家奖”的作者,须遵守越南法律。

此外,获得“胡志明奖”的作家必须拥有符合以下三个标准的文学艺术作品:

在文学、艺术、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具有特殊的价值

在服务革命事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对法律生活产生了广泛而长远的影响,为改变人们的认识,在发展越南文学艺术、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3.特别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文化体育旅游部主办的全国性专业文学艺术大赛、艺术节、展览会上荣获金奖、甲等奖、一等奖;荣获中央专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专业领域最高奖或在国际性专业文学艺术大赛、艺术节、展览会上荣获最高奖。

此外,根据该法令,获得“国家奖”的作家必须拥有符合以下三个标准的文学和艺术作品:

在文学、艺术、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上具有突出的价值。

在教育、培养新人、提高人民的审美水平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为转变人民的认识、发展越南文学艺术、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为优秀:

在文化体育旅游部主办的全国性文学艺术专业大赛、艺术节、展览会上荣获金奖、A奖、一等奖。

获中央文联专业领域高奖或在国际文学艺术专业比赛、艺术节、展览中荣获重要奖项。

据 Infonet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