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 提议承认 1945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革命活动家
(奉先)- 根据政府2013年4月19日第31/2013/ND-CP号法令《关于考核和表彰1945年1月1日前和1945年1月1日至1945年8月19日总起义前革命积极分子的条件、依据和程序》,经省委常务委员会同意,省委组织委员会公布了省委常务委员会关于考核和表彰1945年8月19日总起义前革命积极分子的建议清单,供人民了解和提出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乂安省委组织委员会,地址:乂安省永市长氏街26号。
以下是提案清单(根据第 31 号法令实施的第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