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记者者罚款1000万越南盾
今天(9月24日)上午,广义省信息传媒厅厅长黄维宣布了该省4名记者遇袭案件的处理结果。
因此,在信息和通信部监察局收到 4 家新闻机构提交的 4 份报告,称记者在工作时遭到袭击和阻碍后,该部监察局对上述事件进行了检查并核实。
9月22日,新闻出版部督察组要求县警察局将白玉宣先生(在广义省殴打四名记者的嫌疑人)传唤到派出所,以便新闻出版部督察组进行调查。白玉宣先生到派出所后证实了自己确实殴打了记者。新闻出版部督察组随即着手对白玉宣先生的新闻出版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信息传媒部监察局将记者事件与白玉宣先生的事件进行比较后,对白玉宣先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白玉宣先生出生于1980年7月20日,现住广义省慈义县义顺乡美清北村3村,从事物资运输工作。白玉宣先生非法妨碍了记者和新闻工作者的活动。
依据第159/2013/ND-CP号法令第7条第3款c点,广义省信息传媒厅总监于2014年9月23日签署第03/QD-XPVPHC号决定,对白玉选先生处以罚款1000万越南盾;责令白玉选先生不再重复上述行为;责令其就上述行为向4名记者和新闻工作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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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广义省被殴打(照片:ANTĐ) |
黄维先生还补充道:“通过核实过程,记者和记者们遵循了正确的工作程序,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由于记者和记者们没有评估伤势,因此没有刑事起诉的依据。”
杜先生解释道:“被打人,必须去医院,并且有伤残评估。如果用手脚殴打他人,致残率达到11%以上,就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如果利用路边的硬地(用砖头)砸向丛春和玉渊的背部、胸部和腿部,就构成故意伤害。必须评估致残率达到2%以上,才足以构成扔砖头的刑事犯罪。”
此前,9月16日上午9点左右,在广义省慈义县义顺乡南福沙洲,越通社、青年报、农通义内报、广义报等4家新闻社的4名记者正在工作时,遭到宣的袭击并受伤。
据infonet.vn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