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前电动摩托车免登记费

November 6, 2014 06:25

刚刚,越南政府副总理武文宁代表政府总理对电动摩托车登记收费政策作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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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说,副总理同意在2015年6月30日前免除登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电动摩托车的登记费;电动摩托车车主和使用者无须到税务局申报登记费,只需到警察局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即可。

自2015年7月1日起,电动摩托车登记所有权、使用权时,必须依法缴纳登记费。

副总理责成财政部牵头,并配合公安部作出具体实施指示。

据 Chinhphu.vn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