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摩托车找情人

January 23, 2015 16:52

(Baonghean.vn)——1 月 23 日,义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河氏上(Ha Thi Thuong)抢劫案,河氏上生于 1995 年,Thanh 族,家住义丹县义龙乡南泰村。

Hà Thị Thương tại phiên tòa
河氏常在宫廷

河氏常在家乡有情人,但在北宁三星公司工作后,她爱上了一位当地人。2014年8月,河氏常回国与Duong先生(她的情人也是同乡)登记结婚。河氏常思念北宁的情人,便骗父母说自己在北宁有钱,需要去取钱花。家人给了河氏常100万越南盾,让她按照Thuong说的去北宁取钱。

2014年9月4日,河氏常到堂兄的丈夫河文王家做客。当天晚上10点左右,见翁先生的妻子Thu外出,Thuong便让翁先生带Thuong回家。翁先生骑摩托车到院子后,Thuong用水果刀刺伤了翁先生的颈部。随后,Thuong跑进厨房,翁先生追赶她。Thuong继续刺伤受害者的颈部,导致刀刺入受害者颈部。河氏常跑到院子里,偷了翁先生的Nouvo摩托车,与情人驾车前往北宁省。随后,她在与情人住在一起时被义丹警方逮捕。河文王先生被送往急诊室,目前已康复。

庭审中,河氏常低头认罪、悔罪,河氏常家属还赔偿河文雄家属2400万越南盾。

针对河氏常的犯罪事实,义丹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河氏常有期徒刑8年。此次审判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判决符合民意,对曾经或正在意图抢劫财物的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