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摩托车寻找情人

January 23, 2015 16:52

(Baonghean.vn)——1 月 23 日,义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 Ha Thi Thuong 的抢劫案,Ha Thi Thuong 出生于 1995 年,Thanh 族,居住在义丹县义龙乡南泰村。

Hà Thị Thương tại phiên tòa
河氏常在宫廷

河氏常在家乡曾有恋人,但在北宁三星公司工作后,她爱上了一位当地人。2014年8月,河氏常回国与同乡的杨先生(Duong)登记结婚。河氏常思念北宁的爱人,便向父母谎称自己在北宁有钱,需要去取钱花。家人给了河氏常100万越南盾,让她按照杨先生说的去北宁取钱。

2014年9月4日,Ha Thi Thuong前往Thuong表哥的丈夫Ha Van Uong家做客。当天晚上10点左右,看到Thu(Uong先生的妻子)外出,Thuong告诉Uong先生她要带Thuong回家。骑摩托车到院子后,Uong先生被Thuong用水果刀刺伤颈部。随后,Thuong跑进厨房,被Uong先生追赶。Thuong继续刺伤受害者的颈部,导致刀刺入受害者颈部。Ha Thi Thuong跑到院子里,偷了Uong先生的Nouvo摩托车,并与情人驾车前往北宁省。随后,她在与情人住在一起时被义丹警方逮捕。Ha Van Uong先生被送往急诊室,目前已康复。

庭审中,何氏常低头认罪、悔罪,其家人还向何文雄家人赔偿了2400万越南盾。

针对河氏常的犯罪事实,义丹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河氏常有期徒刑8年。此次审判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判决符合民意,对那些意图抢劫财物的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丁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