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生孩子时,丈夫可获得最多 14 天的假期

January 26, 2015 20:34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妻子生育双胞胎,需要手术的,男职工可以享受最多14天的休假。

1月26日上午,劳动荣军社会部社会保险局局长陈氏水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修订后的社会保险法对生育福利作出了许多新规定,其中包括允许男性职工在妻子生育时享受休假的规定。

具体来说,如果妻子自然分娩,丈夫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休假;如果妻子剖腹产或孕期不足32周分娩,丈夫可享受7天的休假。如果妻子生的是双胞胎,丈夫可享受10天的休假;从三胞胎开始,每多生一个孩子,丈夫可享受3个工作日的休假。如果妻子生的是双胞胎或以上,且必须剖腹产,丈夫可享受14天的休假。

“这将为远离家人的年轻夫妇,特别是工业区的工人夫妇创造有利条件。这项新规定受到了国际劳工组织的高度赞赏。”Nga女士说。

 Bà Trần Thị Thúy Nga, Vụ trưởng Bảo hiểm xã hội cho biết:
社会保险司司长陈氏翠娥女士表示:“关于生育和退休福利的新规定受到了国际劳工组织的高度赞赏。” 图片:黄方。

此外,修改后的法律还补充规定了为女职工代孕母亲和出于人道主义目的请求代孕的母亲提供生育福利,以符合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婚姻家庭法》,该法允许女职工出于人道主义目的代孕母亲。

“我们的目标是将受雇代孕的女性员工的产假上限规定为4个月。因为2012年《劳动法》允许女性员工在产前和产后至少休2个月的产假来恢复健康。受雇代孕者的产假将取决于代孕妈妈将孩子移植到孕期的月龄。如果孩子在6个月后移植,母亲肯定没有产假。如果孩子未满6个月,母亲将有权享受产假,直到孩子满6个月为止。” Nga女士说道。

针对代孕妈妈和代孕女工同时享有生育福利和社会保险的情况下,社保基金是否需要扩大的问题,Nga女士告知:“我们已经考虑到基金的因素,才加入这一条。等待婚姻家庭法对代孕有具体的规定,社会保险法也会对这方面的内容有具体的规定。”

产假规定还增加了对女职工怀孕期间必须休假的产假条件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女职工在生育前12个月内只需缴纳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险,而之前的缴纳期限为6个月。

关于退休,修订后的法律规定,在公社、坊、镇一级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满15年且年满55岁的女性劳动者,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均可享受养老金。新法律还规定,患病后每日的医疗保健和康复津贴水平从之前的25%提高到基本工资的30%。

修改后的法律除了增加生育福利、新的养老金计算方式、养老金发放方式外,还增加了三类需参加强制社会保险的主体,分别是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合同制劳动者、公社、坊、镇三级非全日制劳动者、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公民。

当员工能够自行管理社会保险簿,并且企业每六个月需提供一次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信息时,员工在社会保险领域的权利将得到增强。到2020年,社会保险簿将被电子社会保险卡取代。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还提议在《刑法》中补充规定逃税、挪用社会保险费罪。

根据V快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