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报》因发布不实信息被罚款
12月16日,信息传媒部新闻局副局长刘廷福签署了第171/QD-XPVPHC号决定,对位于胡志明市富润区黄文树街60A号的《青年报》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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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于10月5日发表的《河内美食的故事》一文中,刊登了一些不实信息,违反了法律规定,被处以4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该行为违反了政府2013年11月12日第159/2013/ND-CP号法令第8条第2款a点关于新闻出版活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规定。
《青年报》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本决定提出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据越通社报道
12月16日,信息传媒部新闻局副局长刘廷福签署了第171/QD-XPVPHC号决定,对位于胡志明市富润区黄文树街60A号的《青年报》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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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于10月5日发表的《河内美食的故事》一文中,刊登了一些不实信息,违反了法律规定,被处以4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该行为违反了政府2013年11月12日第159/2013/ND-CP号法令第8条第2款a点关于新闻出版活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规定。
《青年报》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对本决定提出申诉或提起行政诉讼。
据越通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