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荣市土地使用权和住房授予的进度。

May 11, 2015 08:45

(奉贤)——截至2014年,荣市共有46栋公寓楼和新城区投入使用,约有3000户居民居住。然而,仅有879户居民获得土地、房屋及其他土地附属物使用权;根据省人民委员会的要求,荣市必须在2015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向2105户居民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工作。《乂安报》就此问题采访了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黎国雄先生。

Khu chung cư cao tầng trên Đại lộ Lê Nin - TP Vinh.   Ảnh: hoàng vĩnh
荣市列宁大道上的高层公寓楼。图片:黄荣

光伏:您能否介绍一下迄今为止向从投资兴建出售房屋的机构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家庭和个人颁发证书的一些结果?

黎国鸿同志:目前,荣市共有 46 个公寓和新城区项目投入使用。其中,84 个高层公寓项目中的 65 个、36 个别墅和联排别墅建设项目已由省分配给投资者土地。据市人民委员会统计,上述项目中已有近 3,000 户家庭入住。在向受让人发放证书方面,到目前为止,投资者已向市政府提交 1,246 套文件,其中 17 个项目中的 1,065 套为高层公寓,181 套为联排别墅和别墅。在投资者提交的 1,246 套文件中,市人民委员会已为投资者发放了担保,投资者可为 1,011 户家庭发放担保,占 81.1%。其余投资者提交了 146 套文件。经检查,市人民委员会向投资者退回55份文件,退回率为4.4%。

光伏:事实上,长期以来,媒体,尤其是居民反映,投资者在提交文件以及向已获得房屋或公寓楼、新城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家庭发放土地使用权证方面进展缓慢。那么,您认为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黎国鸿同志:第一个困难是投资者没有按照第72条的规定积极准备程序文件提交给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审查。第二个困难是对于已经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审查合格并向受让人发出发放保障金通知的项目,投资者尚未准备每户的概况提交给市政府。我们评估投资者尚未准备概况提交给市政府的原因如下:受让人没有向投资者支付足够的款项;投资者已经获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发放的保障金,但该保障金正在商业银行抵押,因此没有保障金提交给市人民委员会发放保障金给每户;投资者无法联系到受让人,因为受让人已经将其出租给他人;受让人未经投资者许可擅自加盖楼层、改变房屋结构,因此未发放保障金。而根据投资者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的统计评估,属于上述四种原因的案件多达958起。

光伏:万一钱已经付了,民方手续也办完了,但是投资方却不给办证,请问农户应该如何维权呢?

黎国鸿同志:过去一段时间,省人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各分支机构,特别是资源环境厅和市人民委员会已出台多项文件进行指导和督促,资源环境厅和市土地登记处也直接对各户进行工作指导,但部分户主尚未配合市政府准备相关文件发放住房。我愿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获得公寓、别墅或住宅开发项目相邻地块的住户必须向国家机构登记其土地。土地登记根据2013年《土地法》第95条的规定进行,即在区、乡人民委员会或区级土地登记处登记。土地登记后,需要获得投资函的人员必须准备一份文件,供投资者填写并提交给市人民委员会。也就是说,人们必须向项目业主支付款项才能获得公寓或地块的转让。

第二,在转让别墅或联排别墅地块的情况下,根据规定,只有当地块上建有建筑物时,县级部门才会向住户发放证书,至少要建好毛坯建筑物。目前,根据2013年《土地法》第194条和第43号法令第41条的规定,基础设施已完工的项目可以转让地块。关于这方面的内容,目前还没有指导性文件。在义安省,也有一些项目提交了这方面的内容,省人民委员会已责成建设厅进行检查。建设厅已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和建设部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指导性文件,我们会执行,但目前仍然要求在该地块上必须有建筑物。这意味着,获得别墅或联排别墅地块转让的人必须在土地上拥有建筑物。按照规定,项目由投资方建设,但实际上,长期以来,都是大家自掏腰包,自己买材料,自己动手建设,必须按照项目批准的设计方案来建设。

光伏:请问您好,请问市里有什么政策措施可以解决这些困难,加快省里要求2015年上半年办结的证件发放进程?

黎国鸿同志:截至2015年1月31日,仍有2105户家庭未收到户口簿,市政府负责向这些家庭发放户口簿。根据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指示,市人民委员会已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首先,对于在本市从事住房开发的投资者,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宣布其有资格获得住房保障后,市人民委员会已直接向投资者发出文件,要求投资者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检查结果准备相关文件,以便为住房保障提供保障。其次,市人民委员会要求投资者通知已建成房屋的公寓或土地的每位受让人,并指示受让人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宣布其有资格获得住房保障的检查结果之日起5日内完成相关文件,以便获得住房保障证书。如果投资者已将公寓或土地转让给人民,但迟迟不准备文件或拒绝准备文件,市人民委员会将在媒体上组织公告,并根据政府第102/2014号法令的规定处以罚款。如果投资者在三次督促后仍不遵守,将被处以1000万至5亿越南盾的罚款。第三,市人民委员会指示相关部门,直接指示土地登记办公室和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配合做好自然资源与环境厅根据第43号法令第72条的规定进行的检查。第四,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根据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的检查通知结果,指派专门人员直接与每个投资者进行工作。第五,要求土地登记办公室和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在收到投资者关于向受让人颁发证书的文件时,重点依法优先尽快解决问题。第六,每月由自然资源环境部和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负责汇总收到自然资源环境部检查结果通知的数据和发证到户的数据,对两个数据进行比较,寻找解决方案,加快下一周期的进度。

光伏:公寓楼和新城区住户土地使用权证发放难、办证难的问题,将给上述居住区的行政管理带来压力。您对投资建设公寓楼和新城区的投资者有什么建议?

黎国鸿同志:市政府有1910号决定,批准了住宅区行政管理项目。对于居住人口占50%的公寓楼,市政府指示投资者成立公寓楼管理委员会来管理该公寓楼。政府面临的压力是行政管理的压力:首先,如何管理,它可以是临时住所,也可以是永久住所。其次,需要向住户发放证书,以便人们能够行使土地使用者的权利,而政府可以管理这些财产。

对于投资者,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首先,对于住房开发项目,我们建议投资者及时完成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的程序,以根据政府2014年5月14日第43号法令第72条的规定,审查城市向住户颁发证书的条件。如果投资者在没有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提交检查的情况下完成了项目建设或完成了部分项目,则城市将无法向住户颁发证书。其次,当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审查了颁发证书的条件后,必须通知接收公寓或土地转让的住户填写文件,提交市人民委员会向住户颁发证书。如果居民在接到3次通知后仍不配合,我们要求投资者列出名单并报告给当地乡镇人民委员会,以便我们根据第102号法令的规定处以罚款。第三,我们要求投资者每月25日列出当月入住公寓或土地的住户名单,提交当地乡镇人民委员会并提交给市政府,以便我们监督和监督投资者提交给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检查和市人民委员会签发许可证的情况。第四,根据规定,我们要求投资者按照基本设计完成该项目中的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城市美观,并确保居民入住后的生活需求。这些公共工程建成后必须移交给市政府,由市政府接收和运营。

光伏:谢谢你!

光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