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部分银行信贷增长目标

July 10, 2015 10:04

7月8日,国家银行行长发文,批准调整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2015年信贷增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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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Baoviet 银行进行交易。 (来源:保维特银行)

据此,获准调整后若干银行及外国银行分行信贷增长最高目标具体为:越南工商股份制银行(VietinBank)16%;越南外贸股份制银行(Vietcombank)16%;东南亚商业银行(SeABank)35%;越南先锋银行(TPBank)35%;越南科技商业银行(Techcombank)30%;越南邮政联营银行(LienVietPostBank)30%;越南繁荣银行(VPBank)18%;南亚银行(NamA Bank)25%;西贡河内银行(SHB)15%;国际银行(VIB)20%;越南保越银行(Baoviet Bank)36%;国家公民银行(NCB)24%;越南合作银行20%;

此外,柬埔寨投资发展银行河内分行占30%;柬埔寨投资发展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占30%;台北富邦商业银行平阳分行占20%;渣打银行越南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成员有限责任公司)占30%;韩国外换银行河内分行占35%。

此外,国家银行行长批准了若干外国银行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最高信贷余额,具体为:国民银行胡志明市分行1.95万亿越南盾;友利银行胡志明市分行3.99万亿越南盾;华侨银行胡志明市分行3.44万亿越南盾;星展银行胡志明市分行1.05万亿越南盾;台北富邦商业银行河内分行1.51万亿越南盾;三菱东京日联银行河内分行6.895万亿越南盾;中国工商银行河内分行4.485万亿越南盾;菲央行胡志明市分行5.00万亿越南盾;花旗银行胡志明市分行2.79万亿越南盾;台北富邦银行胡志明市分行29,050亿越南盾。

国家银行行长要求上述银行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银行关于2015年信贷运营解决方案的指示向客户提供信贷。

据越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