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的公共信息和价格清单

October 21, 2015 17:35

(Baonghean.vn)-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第57/2015/QD-UBND号决定,具体规定乂安省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在价格稳定、制定价格、价格谈判、价格形成因素检查、价格申报、价格信息公开、价格发布等方面的责任。

这是一项规定政府对价格管理规定的条例,包括:价格稳定;国家定价;价格谈判;价格形成因素检查;价格申报;价格公布;价格数据库和乂安省的国家价格管理。

因此,在义安省从事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消费者、国家机关、与价格稳定活动有关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制定价格;进行价格谈判;检查价格形成因素;申报价格;公开价格信息,公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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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

条例还明确了财政部、工贸部、资源环境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卫生部、农业农村部、教育培训部、信息通信部以及各区、市、镇等部门、分支机构在价格管理中密切配合的职责。

各级、各部门负责组织落实政府确定的稳定价格清单内商品的价格稳定措施,在财政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落实市场稳定方案。

Lực lượng chức năng kiểm tra hoạt động kinh doanh. Ảnh tư liệu.
当局检查商业活动。照片:档案。

价格法第15条、政府2013年11月14日第177/2013/ND-CP号令第3条规定实行价格稳定的商品和服务清单。

管控过程中,各部门、各分局、各地区、各主管部门发现价格管理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 57/2015/QD-UBND 号决定取代省人民委员会 2010 年 10 月 8 日第 77/2010/QD-UBND 号决定,颁布《乂安省价格管理规定》,自 2015 年 10 月 18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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