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持刀刺伤狱警,被判入狱2年

October 28, 2015 14:18

(Baonghean.vn)- 10月28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对黄青龙(1989年出生,薄寮省人)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黄青龙是一名囚犯,因谋杀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被关押在公安部第三监狱(位于新岐县义勇乡)。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15年6月23日上午,黄青龙被安排到假睫毛作坊工作,但他拒不服从。黄青龙去找狱警黎玉琼解释原因。看到琼正在和狱警潘飞龙谈话,黄青龙说:“龙狱警,你去别的地方,我去和琼狱警谈谈。”狱警潘飞龙要求黄青龙坐下好好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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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黄清龙

龙对狱警琼说:“我现在脑子不清醒。等我清醒了再去工作。”狱警解释了一番,但龙不听,回到了车间。琼先生走进车间,告诉龙,如果他不想工作,就穿上衬衫回营里解决问题。龙穿上衬衫,走到技术桌前拿了一把剪刀,然后到墙角拿了一个霓虹灯灯泡。说完,他把霓虹灯灯泡掰成两半,跑过去,用灯泡碎片的尖头刺伤了狱警范披龙的手,导致其双手受伤。

打伤狱警后,范披龙冲进车间,将所有人赶出,并继续掏出另一盏霓虹灯自卫。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劝说,黄青龙放下武器,前往分营记录违法行为。省法医中心的检验结果显示,范披龙的健康受损率为1%。

2004年,黄青龙被送进感化院。同年,黄青龙因敲诈勒索罪被金瓯省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07年,黄青龙与狱中友人因轻微纠纷持刀刺死当地居民,被判处终身监禁。2013年,黄青龙在第三监狱服刑期间,与其他7名囚犯一起逮捕了一名狱警,迫使其将黄青龙转移到家附近的监狱服刑。在第三监狱改造和羁押期间,黄青龙不遵守监狱规章制度,屡次违反纪律。

考虑到被告人犯有危险累犯罪,其行为构成流氓罪,并使用了危险武器……合议庭判处黄清龙2年有期徒刑。结合目前正在服刑的刑期,黄清龙必须服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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