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安部领导儿子诈骗数十亿
一名冒充公安部领导儿子的骗子利用在黎笋街购买的警服和在谅山购买的手铐,骗取了数十亿越南盾。
案件中,侦查机关缴获数十张假信用卡,警方在搜查龙某的住所时,缴获两套警服、一副上尉警徽和8号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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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庭审中。 |
9月28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阮辉龙(1988年出生,住河内市河东郡)、姜勇(1975年出生)、余伟(1984年出生)四人,均为中国公民,黄氏明(1972年出生,来自海防市)、武清光(1982年出生,住河内市二征郡)四人涉嫌利用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互联网或数字设备侵占财产和以欺诈手段侵占财产的案件。
据此,人民法院以两项罪名判处龙某有期徒刑22年,杨某有期徒刑9年,杨某有期徒刑7年6个月,张某、魏某各有期徒刑7年。
起诉书称,江勇通过互联网和QQ聊天网络,学会了如何从银行账户提现,并窃取了账户信息,购买了一些空白的VISA卡和一台写码机来打印VISA卡。
杨先生下载了网上购买的账户信息,并将其输入到一张空白的Visa卡中,然后,他将Visa卡在POS机(信用卡支付设备)上刷卡付款。
Yong同意,如果提现成功,他将支付35%的佣金。如果提现失败,另一个账户的信息将被覆盖。由于在中国无法做到这一点,Yong邀请Yu Wei到越南与POS机安装人员对接,进行刷卡支付。
2013年12月,二人在中国与黄氏明见面,并与其商量前往越南找人安装POS机,用假卡盗取银行钱财。
通过介绍,杨明认识了庆明贸易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阮辉龙和部门主管武清光。
双方约定将该笔交易记录为刺绣画买卖,但并未计算画作的价格。
如果成功付款,Long 将获得 30% 的佣金。2013 年 12 月底的前两笔交易中,Yong 和 Wei 成功交易了近 2 亿越南盾。与此同时,Quang 前来提取了 6400 万越南盾的预付款。
警方查明,杨某及其同伙成功进行了73笔交易,支付金额超过50亿越南盾。然而,银行因怀疑使用假卡而未支付其中67笔,仅接受了6笔交易,金额达4.32亿越南盾。在提前提取6400万越南盾时,该团伙的行为被发现并逮捕。
侦查机关缴获了数十张假信用卡,警方在搜查龙某的住所时,缴获了两套警服、一副上尉警衔的警徽和8号钥匙。
龙某承认在黎笋街购买了警服,在谅山购买了警棍和手铐。他利用警服和这些工具冒充警察。他自称是公安部领导的儿子,收受了近23亿越南盾,用于支付8人学习警务的费用。
在本案中,法院认定龙某为主谋,具有危险性。其余被告人为共犯。合议庭认为,两名中国被告人应根据越南人道主义政策的刑罚框架考虑减轻刑罚。至于被告人龙某,其家人已追回其挪用的全部资金,法院也考虑部分减轻其刑事责任。
据VOV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