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铁道部原副总经理拟判处最高9年有期徒刑
10月26日上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越南铁路总公司(交通部)铁路项目管理委员会滥用职权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2009年9月至2014年2月,“河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01号线)一期”项目经理范海鹏(Pham Hai Bang)直接与承包商日本运输咨询公司(JTC)的代表进行谈判,以支持河内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RPMU)的资金用于项目实施相关用途。承包商日本运输咨询公司的员工向Bang、Thai和Duy三人转移的资金总额约为110亿越南盾。
这些钱全部被Bang及其同伙用于签订合同、接待、开会、旅行、度假、加班等,用于集团利益,包括个人利益。此外,被告还收受了Bang提供的“红包”,金额从3000万越南盾到1亿越南盾不等。
当人民法院对高架城市铁路1号线(安园—玉会)项目的进展情况提出质疑时,被告人Bang表示,经有关部门批准,2009年9月9日,越南铁路总公司与由八家承包商组成的财团(简称JKT)签署了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其中包括以日本运输咨询公司(JTC)为首的五家外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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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 Bang(上排左)在庭审中。 |
接下来,越南铁路总公司决定成立河内城市铁路建设项目01号线一期项目实施指导委员会和专门技术评估小组。当时,Bang以RPMU副主任的职务被任命为01号铁路线项目经理。
当陪审团询问其收受“油水”的行为时,被告人Bang回避道,在合同谈判过程中,RPMU已经预见到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需要组织会议、研讨会,收集意见……并与承包商进行讨论并告知他们。
因此,裕廊集团代表试图向投资者代表提供资金支持。被告Bang称,由于时间太久,他记不清从承包商那里收钱的次数、金额和方式,只记得RPMU从裕廊集团收到的款项总额约为110亿越南盾。其中,Bang收受了50亿越南盾用于项目相关事宜。
但被告 Bang 辩称,他没有影响或强迫 JTC,承包商的支持完全是自愿的。
面对被告方某的闪烁其词,陪审团宣读了JTC多位日方专家的证词。其中,一位前日方专家确认:“在与RPMU项目实施过程中,JTC曾多次遭到方某的勒索,因此即使他们不愿,也不得不多次向方某提供资金。”
审讯结束时,检察院代表对各被告人提出起诉并提出量刑建议。据此,建议对被告人Bang判处11至13年有期徒刑,勒令缴纳36亿越南盾以上的违法所得;建议对被告人Thai判处10至12年有期徒刑,勒令缴纳28亿越南盾以上的违法所得;建议对被告人Duy判处8至10年有期徒刑,勒令缴纳23亿越南盾以上的违法所得;建议对被告人Luc判处6至8年有期徒刑,勒令缴纳的1亿越南盾的数额上缴公款;建议对被告人Dong判处7至9年有期徒刑,勒令缴纳的3000万越南盾的数额上缴公款;建议对被告人Hieu判处7至9年有期徒刑,勒令缴纳5000万越南盾以上的违法所得。
此外,检察院代表还请求法院扣押被告人Bang、被告人Thai和被告人Duy的财产,以确保判决的执行。检察院代表就指控进行辩论后,审判进入辩论程序。10月27日,庭审继续进行。
本案6名被告人为:铁路项目管理处原副处长范海鹏,铁路项目管理处原项目实施三处处长阮南泰,铁路项目管理处原处长陈文禄,铁路项目管理处原处长、原越南铁道总公司副总经理陈国同,铁路项目管理处原处长阮文孝,铁路项目管理处原副总经理范光维。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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