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诽谤区委书记被判入狱

October 27, 2015 07:41

10月26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宝(65岁,居住于河内市美灵县万溪乡溪爱村)因犯“诽谤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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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图)

被告人宝原是河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他诽谤了美灵县委书记刘进龙先生(57岁,居住于河内市纸桥县安化坊)。

根据河内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被告人鲍某于2008年至2011年担任河内市人民议会代表。鲍某居住期间,认为美灵县委书记刘进龙在干部调动工作中处理不当。因此,鲍某不希望刘进龙在2015年至2020年任期继续担任美灵县委书记,并有意散播刘进龙的坏消息。

为达到其目的,被告人鲍某于2015年7月中旬撰写了一封匿名信,其中包含大量虚假内容,对龙某进行诽谤。随后,鲍某于7月29日至30日向参加2015-2020年任期美灵区党代会的代表们发送了155封包含上述内容的匿名信(特快专递),旨在侮辱龙某的名誉,使代表们不选举龙某为2015-2020年任期美灵区党代会的执行委员会委员,不选举龙某继续担任美灵区党委书记。

侦查机关在侦查中还发现,与本案有关的当事人中,有被告人鲍某的侄子、外甥,但这些当事人并不知情鲍某的犯罪行为,仅帮助鲍某寄送信访,侦查机关并未提及处理。

庭审中,被告人鲍某承认,其明知上述行为旨在诽谤、中伤、侮辱龙某的名誉、荣誉、尊严,降低其威望,目的是使出席美灵区党代会的代表不投票选举龙某进入区委执行委员会,担任2015-2020年任期美灵区委书记。但被告人鲍某出于个人目的,仍然实施了上述诽谤龙某的行为。

经审理,被告人鲍某如实供述、表示悔罪,请求审判庭予以考虑,减轻处罚,使其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审判庭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鲍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 vietnamplus.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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