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财政管理权力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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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 - 编者按: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包括国家财政(SFC)及其投资的重组,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财政也已进行并正在进行相当深入的改革,这需要继续下放管理权和责任。越南会计审计师协会主席、副教授邓文清博士就此问题接受了《义安报》的采访。

Giao dịch tại Kho bạc Nhà nước Quỳ Hợp. Ảnh: Đặng Cường
桂合国库的各项事务。图片:Dang Cuong

光伏:尊敬的邓文成副教授,您认为我们为什么要继续创新国家预算和国家预算管理权力下放?

副教授博士邓文清:首先必须肯定,社会经济活动的现实情况要求创新和加强国家财政、国家预算和公职人员管理的权力下放,以大力发挥各级各部门在管理和执行地方财政预算任务方面的活力、创造力、自主性和责任感。近年来,我们在创新和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各级之间财政管理权力下放方面提出了许多积极具体的措施。然而,迄今为止,总体而言,公共财政管理创新和权力下放进程尚未满足现实的迫切要求,仍然存在诸多局限性和不合理性。因此,权力下放尚未确保统一管理,仍然存在权力分散的迹象。公共财政决策权仍然重叠,没有为地方真正掌握本级公共财政创造条件。

二是各级在制定国家预算支出政策、标准和规范方面的任务、权限和责任不够明确具体。按照规定,支出政策、标准和规范由中央主管部门制定。但现实情况是,中央部门规章内容不够全面,很多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规章内容不全面,贴近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地方执行难度大;有些规章适合这个地方,有些则不适合那个地方。

第三,收入来源和支出任务的分散化仍然存在诸多局限性。目前,国家预算各级之间划分的收入项目多达10余个。总体而言,大多数地方的收入来源规模较小,与支出任务相比也较低,因此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此外,地方预算(国家发展计划)的收入来源和支出任务虽然在3至5年内确定并分配,但实际上并未达到这种稳定性。

关于支出任务,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将资源集中到中央预算(NSTW)是必要的,但仍然呈现出包罗万象、找借口的倾向,限制了地方的活力和积极性。许多地方自身条件艰苦,尚未充分发挥内部实力、经济发展潜力和财政收入增长潜力,却没有集中精力完成重要任务,没有积极安排预算,仍在等待上级预算的支持。预算超负荷使用和浪费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

第四,国家预算分配比例和追加金额的决定权不明确。地方发展投资资金分配标准繁多,不够合理。此外,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不属于国家预算,导致投资不公平、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

光伏:那么副教授、博士,造成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副教授。 Dang Van Thanh 教授、博士:上述局限性和不足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但主要表现为对财政分权的政策措施认识和观点不清晰、不一致,职责权限交叉重叠,害怕强势放权等。国家管理体制仍较为碎片化,导致全国、各部门、各地方投资支出与经常性支出的配置关系不够合理,投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较低。此外,组织机构和方向还比较混乱,缺乏定力,不注重总结经验教训,法律体系也不够健全。

这一现实提出了继续推进国家预算管理权力下放和国家预算管理权力下放的必要性。

光伏:我们需要采取哪些关键的解决方案?

副教授博士邓文清:未来一段时期,国家预算管理权力下放创新的目标是提高地方、各部委和各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特别是落实预算使用单位负责人负责制。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严格遵循国家预算管理权力下放的原则、观点和目标,以及将于2017年预算年度生效的2015年《国家预算法》的内容。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向地方政府下放预算决策权。国会决定国家预算,包括总收入、总支出、国家预算赤字额和补偿来源;决定中央预算在各领域的总收入和支出分配;决定中央预算对地方预算的补充额度。人民议会决定地方的国家预算收入额度、地方预算收入和支出额度以及对下级预算的补充额度。这样做将显著解决国会与人民议会之间、上级人民议会与下级人民议会之间国家预算决策权重叠的问题。同时,这将确保国家预算的集中统一性,有力地发挥各级地方政府在国家预算管理领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其次,推动制度、标准和规范的决策权下放,具体方向为:凡须在全国统一实施,确保公平公正的,由中央政府颁布;凡可由地方适用的,由中央政府颁布框架;凡因地方特点而只能实施的,由省级人民议会颁布。除中央政府颁布的制度、标准和支出规范外,省级人民议会经财政部书面同意后,可颁布若干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和预算能力的制度、标准和支出规范。

此外,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源和支出任务,确保中央主导作用,同时加大对地方的权力下放力度,拓宽地方财政收入来源,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地方特别是有活力的地方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投入,拓宽财源,防止收入流失,勤俭节约,平衡预算,增加对中央的贡献。已实现预算平衡、对中央贡献的地方要努力增加贡献;尚未实现预算平衡的地方要努力实现预算平衡、对中央贡献;困难地区、尚未实现预算平衡的地方要努力逐步减少中央的支持力度。

同时,增加中央财政收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的补充力度,加大对山区、边远地区和薄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等支持力度。按照收入直接挂钩原则,切实做好财源和支出任务的下放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主导作用,拓展地方财政收入来源,积极承担地方财政支出任务。发挥地方积极性,力争减少中央财政对地方的额外投入。

此外,要谨慎处理并密切监测地方政府省级预算赤字,避免给经济造成负担。中央政府需要控制省级预算赤字及其弥补赤字的资金来源。要明确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国家财政货币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任务。国家银行会同财政部编制预算,并协调财政部举债弥补预算赤字。财政部门在管理国家财政资金和发行资金来源方面的职责要明确。外汇储备是政府的国家储备,需要集中管理。

预算执行领域的权力下放是通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国库(KBNN)三个机构的协调实施的。为确保预算使用单位的真正自主权,强化单位和国库的责任,必须遵循新的支出流程,根据该流程,下达的国家预算概算为最高法律框架,概算的执行仅是单位负责人(批准支出的人)和国库(控制支出的人)之间的关系。国库是信息处理和组织国家预算、国家预算基金和国库会计核算的中心。显然,明确各级国家预算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和责任是财政管理和国家预算管理权力下放和国家预算管理的基本内容。

光伏:谢谢您,副教授,博士。

红河(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