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老板”涉案金额近2.8万亿,陷入法律困境
检察机关正准备对南河内支行近2.8万亿越南盾损失案进行审理。此案涉及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的一系列“老板”。
Lifepro越南合资公司成立于2011年,其前身是Enzo Viet股份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一批外国股东创立。
嫌疑人通过申请法人转换、伪造贷款文件购买机械、设备、原材料以及转让 6 个时尚品牌等方式,实施诈骗,侵占了农业银行南河内支行的资产......
![]() |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总部。 |
涉案人员诈骗、侵占的资金总额超过25230亿越南盾。此外,涉案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造成超过2310亿越南盾的损失。
此次严重事件的发生,检察机关认定多名银行职员涉嫌犯罪。
位居榜首的是被告人范氏碧良(1969 年出生,来自南定省),曾任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河内南支行行长。
检察机关认定,被告人范氏碧良是农业银行河内南支行非法放贷行为的全过程指挥和直接参与者。
有效支持被告人梁某违反贷款规定的人是朱氏金显(1958 年出生,居住于河内)——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河内南支行原副行长。
在担任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河内南分行信贷部主任范氏碧良助理期间,Hien参与拟定文件,以增加其无根据贷款决策权,参与提议越南农业银行增加决策权,并直接参与了Lifepro越南合资公司的发放和评估。Hien在贷款后未仔细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因此未能发现银行存在欺诈行为。
两名被告人范氏碧良和朱氏金显须对涉案金额逾2.4万亿越南盾承担连带责任。两名被告人因涉嫌违反信贷机构贷款规定罪和滥用职权罪被起诉。
涉案的越南农业银行最大“老板”是被告人范清新(1955年出生,太平省人),他曾任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行长。被告人范清新因滥用职权、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两项罪名被起诉。
行动中,被告人从农业银行总部贷款7500万美元,借给南河内支行,但该笔款项被范氏碧良及其同伙通过违反贷款规定挪用。
此外,被告人陈某在签署增加南河内分行向Lifepro越南公司贷款的裁定权申请书时也表现得不负责任,该贷款用于Enzo Viet公司纺织-染化-服装项目原材料的进口。其不负责任行为导致贷款本金增加3200亿越南盾,其中损失金额超过3060亿越南盾。
被告人陈某在担任总经理期间,未尽职尽责地签署并提交董事会决议,未检查监督下属执行董事会决议,因此,被告人陈某在其担任总经理期间,错误地挪用和挪用了Lifepro合资公司近1.9万亿越南盾的资金,应负连带责任。被告人范成新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总额超过2.1万亿越南盾。
黄英俊(1962年出生,南定省)——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前董事会成员,因不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而被起诉。作为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董事会成员,经董事长授权行使部分职权,黄英俊签署决定,增加南河内分行行长的决策权,向Lifepro越南股份公司贷款4000亿越南盾,用于进口Enzo越南股份公司的纺织-染化-服装项目原材料。因此,黄英俊必须对增加3200亿越南盾贷款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同样涉及Lifepro越南合资公司的一个项目,在南河内分行行长、企业信贷委员会和总经理范青新提出的要求下,黄英俊董事长授权签署决议,根据董事会决议,增加南河内分行的审批权,增加南河内分行行长的审批权,为Lifepro越南合资公司借款1.5亿美元,为被告投资者提供漏洞,挪用这笔数额巨大的银行贷款,而2.1万多亿越南盾根本无法收回。
被告人郭忠宣——原任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副行长,曾签署批准增加南河内支行的判断权,以向 Enzo Viet 股份公司提供额外营运资金,但该公司现已损失。被告宣必须对这段期间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共计 2,310 多亿越南盾。此外,由于被告人范青陈调职,郭忠宣担任副行长,但被指派接替范青陈的工作。从此时起到案件被查明,南河内支行已支出 3,230 多亿越南盾。由于宣没有严格按照分配的职责进行管理,这笔钱被挪用。被告宣总共要对 5,640 多亿越南盾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除农业银行5名“老大”外,该行多名官员因在信贷机构经营活动中违反贷款规定、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而被立案调查。
据vov.vn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