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需要保障记者的专业活动。
新闻法修改草案在11月14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会上,得到了国会代表们的大量意见,涉及新闻自由、新闻言论自由、新闻机构设立事项、新闻禁忌等内容。
意见还表示支持和赞同按照吸收2013年宪法精神的方向修改新闻法;新闻机构建设,除了肩负着作为党的意志和人民意志的沟通平台和桥梁的重大责任外,还要肩负起建设更加美好社会、建设日益发达的国家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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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下午,来自海防市、金瓯省和富寿省的国会代表代表团进行分组讨论。(图片来源:Doan Tan/VNA) |
“国家需要有严格的处理机制,保障记者的执业权利。新闻工作是一项非常艰苦且高风险的职业,记者工作需要勇气,尤其是在打击腐败方面。”陈氏国庆代表在就《新闻法》修订草案发表意见时表示。
Khanh代表提到,该法律草案要求规范对记者执业活动的保护,现实情况是,许多记者履行职责、遵守法律,但仍然受到许多机构、组织和个人的阻碍,甚至健康和生命受到损害。
在评论有关新闻媒体禁止内容和行为的规定时,河内市代表陈氏国庆建议,草案应增加条款,禁止发表含有暴力、煽动杀戮内容的文章;限制发表宣扬淫秽行为、杀戮、流血、残酷、野蛮、残酷事件等影响社会心理、引起民众恐惧的宣传信息。
此外,Khanh 代表还表示,草案应该有更具体的规定,限制有关神秘和迷信故事的信息。
代表陈氏国庆表示:“媒体也不应报道真相不明的投诉、指控和争议,因为这些信息会无意中鼓励违法行为。”
Khanh代表支持新闻界言论自由条例,他同意草案中提出的“所有公民都有权向新闻界发送新闻和照片”的建议,但不同意“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审查”的规定,理由是这样的法案很容易导致利用民主侵犯国家和公民权益的风险。
此次讨论也体现了国会代表们在报刊杂志数量激增,内容质量好的文章也不少,引发社会负面反应的背景下,对修改《新闻法》的共识。
代表们还同意重新安排新闻机构的管理机构,以确保国家管理但不限制新闻自由。
据Vietnamplus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