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闻部长阮北山表示:“不要让集团利益左右新闻媒体”

November 15, 2015 07:55

11月14日下午,在新闻法(修正案)讨论小组讨论中,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发表了意见,并分享了起草机关关于修改该法的更多信息。

我们的新闻自由非常强大。

阮北山部长在致辞时表示,《新闻法》(修正案)可以说是一部艰深复杂的法律。部长指出:“众所周知,《新闻法》从第十二届国会开始起草,迄今已修改至第十七届。此后,程序发生了变化,最终搁置。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另行商定,择期批准。”

根据第十三届国会第70号决议,国会正式责成政府提交《新闻法》(修正案)。《新闻法》于1989年首次出台,10年后,于1999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时隔16年后,于2015年对《新闻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这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也体现了我们国家对新闻自由的看法。我们并非只有在有了新宪法之后才谈论新闻自由。当时,我们就已经将新闻自由写入法律。这是一种进步,是我们国家的优势。

Bộ trưởng Bộ TT-TT Nguyễn Bắc Son
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

“事实上,我们看到目前只有20个国家制定了新闻法。很多国家都没有新闻法,包括美国和中国。即使是像美国和中国这样的大国也没有新闻法。”阮北山部长肯定地说道。

虽然我国现行《新闻法》存在诸多缺陷,但这些缺陷正是修改《新闻法》的法律基础和现实依据。

部长解释说,《新闻法》实施16年后,暴露出许多缺陷。因为在当前形势下,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影响着社会生活、新闻生活的方方面面,新闻运作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新闻类型也随之增加,但现行的《新闻法》却未能跟上新闻生活的变化。

修改《新闻法》的时机已经成熟,但在此时起草和讨论《新闻法》十分敏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闻信息量激增,而且我国目前是一个新闻机构众多的国家。

“我们起草第72号法令时,网站上有很多信息,外国伙伴也问为什么越南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我们说,目前很少有国家像越南一样拥有如此多的广播电视台。我们所有省市都有广播电视台。我们有3个中央广播电视台,63个地方广播电视台。我们有很多新闻机构,从老年人到青少年、儿童、青年、妇女都有报纸,甚至园艺协会都有报纸。基本上所有社会团体都有报纸。很少有国家拥有如此多的报纸,没有一个国家有各部委和行业的报纸。”部长说。

部长还指出,由于新闻机构众多,我们的新闻自由度很高,新闻界也受到很多关注。

不要让既得利益者控制媒体

阮北山部长基于上述分析指出,当然,从社会层面来看,有必要重组新闻力量,使其更加高效、更加强大。“秉持这种精神,起草新闻法是一项挑战。正因如此,我们已提出17次提案,但均未获通过。这次,我们必须进行仔细的修改,我们将在第11次会议上进行审议,并进行进一步的修改。我们不可能事事完美,但我们会逐步接近目前的水平。”部长强调。

在回答国会代表关于《新闻法》为何未对新闻网站和社交媒体进行监管的问题时,越南新闻部长阮北山表示:“此前,在法律起草之初,就包含了一些针对电子新闻网站或社交媒体的制裁措施。但经过多次讨论,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很多问题,目前法律中并没有提及社交媒体。”

部长解释说,第72号法令第20条已对电子新闻网站进行了定义。因此,如果《新闻法》对电子新闻网站进行监管,则意味着它默认接受私营报纸。这完全是私人活动。这一监管对象可以由其他法律进行规范。具体来说,第72号法令未来可以升级为法律,用于监管其他类型的新闻媒体和新闻机构。

阮北山部长在谈到“不私有化新闻媒体”的问题时说得更清楚:“党的观点是,新闻媒体是信息渠道、宣传工具,也是党和国家特别重要的意识形态武器。因此,新闻法也必须充分理解这一点。”

我们一贯认为,报刊是革命的报刊。报刊必须接受党的全面直接领导和国家管理,并在法制框架内运作。报刊不能商业化,不能私有化,不能躲在私人利益的阴影下,不能被集团利益所左右。

“报刊不必大,但要精简。如何发挥报刊的力量,如何管理报刊,使其发展得更强,但数量必须适度。”——阮北山部长强调。

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