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闻部长阮北山表示:“不要让集团利益左右新闻媒体”

November 15, 2015 07:55

11月14日下午,在新闻法(修正案)小组讨论会上,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发表意见并分享了起草机构关于修订该法的补充信息。

我们的新闻自由非常强大。

阮北山部长在致辞时表示,《新闻法》(修正案)可以说是一部艰深复杂的法律。部长指出:“众所周知,《新闻法》从第十二届国会开始起草,迄今已修改至第十七届。此后,该法案发生了变化,最终搁置。国会和国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另行商定,择期批准。”

根据第十三届国会第70号决议,国会正式责成政府提交《新闻法(修正案)》。《新闻法》于1989年首次出台,10年后,于1999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时隔16年后,于2015年,《新闻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这是一部重要的法律,也体现了我们州对新闻自由的立场。我们并非只有在有了新宪法之后才谈论新闻自由。现在,新闻自由已经载入法律。这是进步,是我们州的优势。

Bộ trưởng Bộ TT-TT Nguyễn Bắc Son
信息传媒部长阮北山。

“事实上,我们看到,目前只有20个国家制定了新闻法。很多国家都没有新闻法,包括美国和中国。像美国这么大的国家也没有新闻法。”阮北山部长肯定地说。

尽管我国现行《新闻法》存在诸多缺陷,但这些缺陷正是修改《新闻法》的法律基础和现实依据。

部长解释说,《新闻法》实施16年后,暴露出许多缺陷。因为在当前形势下,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影响着社会生活、新闻生活的方方面面,新闻运作方式也发生了变化,新闻类型也随之增加,但现行的《新闻法》却未能跟上新闻生活的变化。

修改新闻法的时机已经成熟,但在当前这个时间点起草和讨论新闻法十分敏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闻信息爆炸式增长,而且我国目前是一个新闻机构众多的国家。

“我们起草第72号法令时,网站上有很多信息,外国伙伴也问为什么越南没有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我们说,目前很少有国家像越南一样拥有如此多的广播电视台。我们在所有省市都有广播电视台。我们有3个中央广播电视台,63个地方广播电视台。我们有很多通讯社,从老年人到青少年、儿童、青年、妇女都有报纸,甚至园艺协会都有报纸。所有社会成员基本上都有报纸。很少有国家拥有如此多的报纸,没有一个国家有各部委和行业的报纸。”部长说。

部长还指出,由于新闻机构众多,我们的新闻自由度很高,新闻界也受到很多关注。

不要让群体利益左右新闻

综上所述,阮北山部长指出,从社会角度来看,当然需要重组新闻力量,使其更加高效、更加强大。“秉持这种精神,起草新闻法是一项挑战。正因如此,我们已提交了17次提案,但均未获通过。这次,我们必须进行仔细的修改,第十一次新闻法会议将进行审议并进行进一步修改。我们不可能事事完美,但我们将逐步接近目前的一致性。”部长强调。

在回答国会代表关于《新闻法》为何未对新闻网站和社交媒体进行监管的问题时,越南新闻部长阮北山表示:“此前,在法律起草之初,就包含了一些针对电子新闻网站或社交媒体的制裁条款。但经过多次讨论,我们也清楚地看到了很多问题,目前法律中并没有提及社交媒体的条款。”

部长解释说,第72号法令第20条已对电子新闻网站进行了定义。因此,如果《新闻法》对电子新闻网站进行监管,则意味着它默认接受私营报纸。这完全是私人活动。这一监管对象可以由其他法律进行规范。具体来说,第72号法令可以升级为一项法律,用于批准其他类型的新闻媒体和新闻机构。

关于“不私有化新闻媒体”的问题,越南新闻部部长阮北山更加明确地表示:“党的观点是,新闻媒体是信息渠道、宣传工具,也是党和国家特别重要的意识形态武器。因此,新闻法也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我们一贯的观点是,报刊是革命的报刊。报刊必须接受党的全面直接领导和国家管理,并在法制框架内运作。报刊不能商业化,不能私有化,不能躲在私营部门的后面,不能被利益集团操纵。

“报刊不必多,但要精简。如何发挥报刊的力量,如何管理报刊,使其发展得更强,但数量必须适度。”——阮北山部长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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