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有近3000个违法经营情况。
计划投资部的初步审查结果显示,《投资法》规定的267个附条件投资领域和专业适用的5826项投资条件中,有多达2833项是在未经适当授权发布的文件中规定的,包括在《投资法》生效之前和之后发布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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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非法经营的经营条件还有很多。 |
这是在审查该部向政府提交的报告中指出的与《投资法》规定的权限不一致的投资和商业条件规范文件的结果。
计划投资部报告称:“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投资法》生效后,多个部委继续发布和起草规范商业条件的通告。”
计划投资部长裴光荣最近在接受TBKTSG Online采访时确认,只有政府法令或更高级别的法令才有权限制个人和企业的经营权。然而,各部委和行业部门仍在发布通告,规定经营条件。
“任何非法限制公民权利的经营条件都必须受到严格限制。我发现,现在有很多发放分许可的情况,违背了《投资法》的精神。”阮文先生说道。
他说,政府刚刚成立了一个执行《企业法》的小组,明年该小组将进行全面审查,看看有多少额外的商业条件可以向政府报告。
计划投资部的报告显示,商业投资存在许多不必要的条件,导致合规成本高昂,限制了企业进入市场。例如:对车辆、设备、仓库面积的最低数量要求,对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数量的要求,对经营者拥有足够专业经验的一般要求,对经营场所的拥有或使用要求……
在投资营商条件审查过程中,发现投资法及投资营商条件监管权限相关专门法律的适用存在问题。
根据《投资法》第七条规定,投资和经营条件必须由法律、法令和命令规定。但是,部分法律规定由各部部长、部级机关负责人颁布投资和经营条件相关规定,这种规定是否违反了《投资法》的规定?
“这是一个需要各部门达成共识的问题。”计划投资部提出。
关于企业投资条件审查,该部抱怨称,大多数部委和行业部门尚未按照第16/2013/ND-CP号法令的规定向计划投资部提交报告。被点名的部委包括:国防部、公共安全部、劳动荣军与社会事务部、信息通信部、教育培训部、科学技术部、卫生、文化、体育与旅游部、建设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以及工业与贸易部。
只有少数几个部委提交了审查商业投资条件的报告,即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司法部和越南国家银行。
关于颁布对《投资法》规定的有条件投资和经营领域及职业的投资和经营条件进行规范的法令,计划投资部表示,公安部、交通部、信息通信部和卫生部仍在起草对以下领域投资和经营条件进行规范的法令:彩弹枪经营;海上安全服务;移动信息干扰和干扰设备经营;信息安全服务经营;组织库服务经营;化妆品服务经营;临床试验服务经营……
计划投资部解释称,这些法令迟迟未提交政府颁布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规范上述有条件投资和商业部门及职业的法律刚刚于2015年由国会通过。
据《越南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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