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弟弟致死,被判入狱6年

January 11, 2016 19:47

(Baonghean.vn)- 2015年1月11日,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安城镇的潘文江(1975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罪名是故意杀人。被害人是潘文福(1986年出生),与潘文江的弟弟潘文江居住在同一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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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潘文江在庭审中。

起诉书称,2015年10月4日下午1点,居住在安城镇4村的潘文福(Phan Van Phuc)去妹夫家喝酒,之后去看望同村的妹夫潘文江(Phan Van Giang)。当时,江正从院子走向门廊。潘文福走进屋内,踩到了江刚铺好的水泥。江见状,便问弟弟,为什么不走别的路,而要踩上去呢?

Phuc说:“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说完,Phuc坐在门廊上,伸着腿,Giang正在干活。Giang觉得碍事,就让弟弟把腿挪开,但Phuc不肯。之后,两兄弟之间发生了冲突。Giang的妻子Nguyen Thi Van试图阻止,却被Phuc赶出了家门。

Giang兄弟俩继续争吵打斗。Giang一怒之下,被弟弟殴打,抓起一把迫击炮铲,击中了弟弟Phuc的头部,导致Phuc当场晕倒。作案后,Giang跑到邻居家。Phuc被众人送往急诊室,但由于伤势过重,Phuc在途中不治身亡。

当天傍晚,潘文江向县警察局自首。义安省警察局法医鉴定报告认定,潘文福的死因是外伤导致的脑出血。

合议庭综合审查了案件证据,考虑到被害人存在部分过错,被告人已部分补救了犯罪后果,且存在多项从轻处罚情节,故对被告人江某予以量刑低于刑事处罚标准,以上述犯罪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此外,在民事方面,法院还判决潘文江应阮福妻的要求赔偿780万越南盾丧葬费。同时,潘文江还必须每月支付阮福三名年幼子女每名70万越南盾的抚养费。

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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