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砂石开采和交易秩序
(Baonghean)- 经过一个多月的执行,省人民委员会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颁布的第 5445/QD-UBND-NC 号决定,拉姆河上的砂石开采、运输和收集活动已更正...
2015年底,雄原县安春桥的砂石料集散地已不再繁忙。桥上只剩下几座吊车平台,桥体也因电线故障未能完全拆除。安春桥右侧,有两家砂石料开采和贸易企业,它们已被当地政府租用场地。在搬迁政策出台之前,虽然生产经营一度暂停,但企业都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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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宣铁路桥下有4个砂石交易场,基本完成砂石、机械、起重机等的运输。 |
企业主陈文辉先生表示:“我们严格按照省里的指示办事。但我也希望有关部门考虑另行租地,这样我们的生产经营就不会停滞,工人有工作,企业有钱偿还银行债务……”据兴春乡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文潘先生介绍,安春铁路桥两侧共有4个砂石码头。目前,码头业主已全部遵守了审批规定。兴春乡有关部门也已将码头移交至兴春乡进行管理和监督,以防止再次出现砂石码头的情况。
继省人民委员会于2015年11月25日颁发关于检查和处理在拉姆河开采、运输和收集砂石过程中违法行为的5445/QD-UBND-NC号决定和于2015年11月25日颁发关于落实5445/QD-UBND-NC号决定的753/KH-UBND-NC号计划后,综合代表团与荣市、兴原、南丹、清章等县级机关以及参与砂石贸易活动的组织、个人和企业举行工作会议,宣传国家的政策和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此后,加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同时督促拉姆河沿岸砂石场业主清理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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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进行了最后检查,并将清理后的场地移交给兴春乡政府(Hung Nguyen)管理。 |
截至目前,荣市已将7个非法码头中的6个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只有雄东乡梅禄村的阮春豪先生尚未清理该区域。雄原县有17个砂石码头,已将17个码头的清洁区移交给地方政府。清章县有23个砂石码头,已组织与所有参与砂石开采和贸易活动的组织、个人和企业签署承诺书,对全部23个码头的清洁区进行检查并移交给地方政府。在南丹县,工作组已组织与所有参与砂石开采和贸易活动的组织、个人和企业签署承诺书,继续检查22个码头遵守情况,将清洁区移交给地方政府。
综合代表团团长、环境警察局副局长朱明进中校表示:“代表团已查获多起非法采砂案件,缴获了证据和采砂工具。查获的非法采砂者包括:范文平先生(生于1974年),家住顺化市维多坊7区,在南丹县南上乡洪山村拉姆河采砂;麦春通先生(生于1989年),家住清安乡安平村,在清昌乡安富村采砂; Tran Van Yen先生(生于1957年),居住于Nghi Hoa公社(Nghi Loc)Van Tai村,在Nam Trung公社(Nam Dan)12村Lam河采矿; Le Van Bay先生(出生于1973年),居住在Dung镇(Thanh Chuong)K4,在Dong Van公社(Thanh Chuong)Luan Hong村的Dong Chua沙码头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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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桥塔已从码头区拆除。 |
此外,根据群众举报,工作组在贵州县和贵风县收集到2起非法开采矿产的举报。综合组向常委会汇报后,2015年12月19日,在贵风县贵山乡光河,检查组抓获了非法金矿开采企业,企业主是居住在宁平省金山区金美乡3村的阮文辉先生(1970年出生)。暂扣的证物和车辆包括现代挖掘机1台、黄金筛选系统1套、发电机1台。2015年12月19日,在贵州省周平乡和平村,抓获了非法钛矿开采企业,企业主是居住在周平乡32村的黎文河先生(1967年出生)。被暂扣的证物包括6台发动机、2套VIT钛矿选矿系统、6132公斤原钛矿。此外,还对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作业人员、未登记或未进行检验的船舶等2起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截至目前,拉姆河上的非法采矿活动已得到有效遏制,持有许可证的采矿活动已初步得到规范。但据朱明进中校介绍,目前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例如,河上采矿、矿区外采矿的情况仍然存在;一些企业迟迟不安装浮标,难以确定是矿区内还是矿区外的采矿;河上超载现象依然普遍;在集矿区,乡政府放松了管理,允许个人和组织建造房屋、投资购置设备和机械,因此,在将采矿许可移交给乡人民委员会接收后,仍有可能再次发生违法行为;从事河流砂石开采和运输业务的企业和合作社,由于参与的工人数量众多,但没有矿山或集矿区,面临诸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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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成员做好了将该地块移交给红春公社政府管理的记录。 |
鉴于此,跨部门代表团要求省人民委员会继续落实753号计划,检查在内河港口运营的个人、组织和企业履行承诺的情况。如发现个人、组织和企业继续不履行承诺,将列出名单并报告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荣市、雄原、南丹和清章等县人民委员会作出决定,依法组织执行。
仅南丹县,县人民委员会已核发内河航运经营许可证的码头就有17个(其中13个码头由乡人民委员会错误地租用土地并终止了合同,2个码头是根据2014年10月17日第50/2014/TT-BGTVT号通知核发的,2个码头位于南丹桥廊),但尚未得到解决。因此,跨部门小组进行了检查,并签署了码头业主暂停运营的承诺书,同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责成相关机构配合南丹县人民委员会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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