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公共秩序罪刑事起诉

March 5, 2016 23:35

调查机关认为,连续多日的大量人员聚集,妨碍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影响了该地区的安全秩序。

针对2月26日至3月3日期间,大量人员在三山镇聚集报案的情况,清化省公安厅已依据《刑法》第245条规定,以“扰乱公共秩序”罪立案侦查。

据此,从2月26日至3月3日,清化省三山市光姑乡、忠山坊、长山坊、北山坊等地数百名群众到省人民委员会门口抗议迁移船只和将土地移交给投资者FLC集团,以实施三山市春香街东海岸旅游空间项目各项建设,该项目已获得清化省人民委员会的批准。

Quyết định khởi tố
起诉决定

为解决这一问题,3月1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705号决定,关于出台支持受灾渔民的机制和政策,但民众并不同意,并继续大规模聚集。

据调查机关介绍,连续多日的大规模聚集行为,已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对清化市的安全秩序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多名极端分子在现场挑衅、推搡安全围栏、携带物品撞击、大声喧哗、制造混乱,并侮辱、攻击专案组。

目前,清化警察调查局正在开展调查活动,收集有关当事人犯罪行为的证据,依法严肃处理。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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