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亿越南盾汽油价格差距的真相
12家私营企业的剩余金额仅为2540亿越南盾,而不是一些资料所说的高达3.5万亿越南盾的差额。
3月26日上午,越南政府总理在三月份例行政府会议上汇报了23家重点石油贸易企业2015年退税情况。据一些媒体报道,这些企业从民众手中“偷走了”3.5万亿越南盾。部长丁进勇表示,他将进行检查核实,掌握具体数据,并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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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部长丁进勇表示,经初步核查,媒体报道的数字并不准确。据统计,2015年征收的进口汽油税总额为35万亿越南盾,截至3月24日,23家重点贸易企业2015年退税总额为3.475万亿越南盾。其中,增值税(VAT)为3350亿越南盾,这是退还的金额,并不减少预算总收入,因为在进口阶段退还的税款在消费阶段必须多缴纳。因此,实际剩余的进口退税和特别消费税(SCT)为3.12万亿越南盾。其中,2.794万亿越南盾来自11家国有企业,占汽油消费市场份额的88%,3.25万亿越南盾来自私营企业(占市场份额的12%)。
23家企业的总资产为3.12万亿越南盾,在核算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向国家预算缴纳后,剩余6680亿越南盾(税率22%)。剩余2.434万亿越南盾,其中11家国有企业为2.179万亿越南盾,在依法提取资金后,已根据国会决议上缴国家预算。“因此,12家私营企业的剩余资金仅为2540亿越南盾,并非如某些资料所述,存在高达3.5万亿越南盾的差额。” 丁进勇部长肯定道。
丁进勇部长还表示,他将继续依法进行检查、审查和汇报,力求找到解决方案,并坦诚承认行业在管理汽油价格方面的责任。“如果我们错了,我们会承担责任;如果我们错了,我们会改正,而不是互相指责,因为那样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丁进勇部长说道。
根据政府第83号令,汽油和石油的销售价格按照市场机制实施,由国家管理,并由工贸部和财政部负责的基准价格进行调整。
在听取财政部长的报告后,总理阮晋勇要求澄清这一信息,以便人民理解。
总理要求:“在运营和整合过程中,税率有所不同。我们发现基准价格计算存在问题,因此选择按照加权平均价格计算。今后,我们需要公开透明地作出答复和解释,以便公众和专家了解加权平均计算如何使消费者受益。关于退税,我们需要根据国会决议明确上缴预算的金额,如果私营企业收取剩余金额,则必须依法处理。”
新基本汽油价格税惠及消费者
通过加权平均法确定进口税来计算汽油和成品油的基础价格,将更加保障消费者的利益。此前计算汽油价格的税率为20%,现在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税率将降至18%左右。
3月26日,在政府例行会议上,财政部长丁进勇专门汇报了近期公众关注的汽油价格管理以及汽油进口税等问题。
在解释汽油优惠进口税和确定汽油零售价的税率之间的区别时,丁进勇部长表示,目前,根据自由贸易协定的承诺,进口汽油需缴纳进口税和特别优惠进口税。根据具体情况和地区,这些进口税率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在东盟国家,自2016年起,汽油的进口税为20%,煤油、航空煤油、柴油和燃料油的进口税为0%。在越南-韩国协定中,自2015年12月20日起,汽油的进口税为10%,柴油、煤油、航空煤油的进口税为5%,燃料油的进口税为0%。同时,根据东盟-中国协定,自2016年起,汽油的进口税为20%,成品油的进口税分别为5%、8%和10%。
鉴于2016年初以来税率差异较大,使用优惠进口税率计算汽油和成品油的基准价格已不合适。因此,财政部近期建议,政府采用优惠进口税率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格,该税率基于每季度实际进口货物,并使用上一季度的数据计算下一季度的进口优惠税率。同时,为缩小不同进口来源地之间的进口税差异,财政部发布了48号文,将成品油的优惠进口税率由13%降至7%,汽油的优惠进口税率维持在20%。
丁进勇部长表示,这种加权平均计算方法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此前汽油价格的税率为20%,如果采用加权平均法,将降至18.08%。石油的税率此前为7%,现已大幅降至0.6%。此外,在现行价格管理模式下,越南的汽油价格在全球180个国家中排名第27位,低于该地区许多国家。丁进勇部长表示:“汽油价格越低,对消费者和经济越有利,但也必须确保国家、企业和人民之间利益的平衡与和谐。”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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