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首个家庭和少年法庭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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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举行胡志明市家庭和未成年人法庭启动仪式——这是越南首个专门处理家庭和未成年人案件的法院模式。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同志出席仪式。

Đồng chí Trương Hòa Bình phát biểu
张和平同志在仪式上讲话。

张和平首席大法官在仪式上致辞时强调,在人民法院组织中设立家庭和少年法庭是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司法改革进程的成就之一。这是有效落实党的观点、政策和国家法律关于保护和发展越南家庭,保护、关爱和教育儿童,特别是处理少年违法者的具体步骤。家庭和少年法庭的成立体现了越南对保障儿童权利的坚定承诺,通过以家庭和少年法庭为中心,在相关机构和组织的参与和密切配合下,构建一个全面的儿童司法体系。这也是落实未成年人秘密审判宪法原则(2013年《宪法》第103条第3款)的方式。

张和平同志还指出,审判实践表明,家庭婚姻案件具有自身特点,源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婚姻、血缘关系和教养关系。解决此类案件时,除了要遵守法律规定外,还应关注民族的心理、情感、伦理和传统因素;其中,法律因素和情感因素在案件解决前、解决中和解决后,在当事人之间交织在一起。

Tặng hoa
移交家庭和少年法庭任命决定



案件或许已经得到解决,但与普通民事案件不同,婚姻家庭案件的当事人仍然对共同的子女负有共同的责任,并受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这种责任可能持续一生。此外,家庭问题的解决会对每个家庭成员的心理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对子女作为家庭成员的发展方向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因此,解决好家庭关系问题,提升家庭成员对子女的关爱和教育意识与责任感,将有助于限制和防止子女违法犯罪,为子女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也有助于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还指示法院积极制定与中央和地方社会政治组织、社会福利组织、卫生和教育机构的协调条例,配合法院妥善解决家庭和少年法庭管辖的案件。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南首席代表尤素夫·阿德尔·杰利尔先生在宣布仪式上致辞,热烈欢迎越南最高法院率先设立家庭和少年法院。除社会福利、安全和卫生措施外,越南最高法院还高度重视儿童司法措施,这是促进儿童人格保护、教育和发展,以及家庭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措施之一。

据越南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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