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居住地规定以追讨债务为目的,对3名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
(Baonghean.vn)——3月11日,荣市公安局副局长阮友强少校表示,该局暂时拘留了居住在荣市宜金乡8村的阮文田(1992年出生)和居住在荣市宜富乡的梁文勇(1990年出生)、阮春福(1991年出生),罪名是侵犯他人住宅。
此前,2016 年 3 月 4 日上午 8 点 30 分左右,阮春福和梁文勇骑着摩托车,带着一块塑料垫子来到居住在永市 Doi Cung 区的阮鸿福先生家中,找到阮鸿福先生的儿子俊先生,要求他偿还俊先生欠阮鸿福的 3.75 亿越南盾(三亿七千五百万越南盾)。
![]() |
| 警方从这三名嫌疑人处没收了垫子、枕头和饮料等物品。 |
然而,当时段先生不在家,于是福和勇去了福先生家一楼的客厅待了一会儿。当天下午三点左右,阮文田带着福和勇到了。福随后去买了蚊帐、三个枕头和饮料,带去阮鸿福先生家。三人继续待在福先生的客厅里。
2016 年 3 月 4 日晚上 8 点到 10 点左右,阮鸿福先生多次要求福、勇和田离开房子,但三人继续留在那里,并使用从房主家一楼客厅带来的垫子、窗帘和枕头睡觉。
福先生向警方报案后,3月5日凌晨0点左右,荣市警察局社会秩序调查工作队进行检查,当场抓获阮春福、梁文勇和阮文田,并将他们带回警局。
阮春福向调查机构供述,2016年2月6日,他借给俊先生3.75亿越南盾。借贷过程中,双方手写了借据。到期日后,阮春福多次催讨,但俊先生始终未还,于是他便邀请田和勇一同去追讨欠款。
方阮
| 相关新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