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拦工人班车是违法行为。

June 23, 2016 08:24

(Baonghean.vn)——据《义安报》6月22日上午报道,BSE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南甘工业园区)近10辆载有工人的车辆(座位数从16到46不等)被义舍乡(Nghi Loc)一些居民拦停,导致工人无法进入工厂。《义安报》就此事采访了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阮仲海律师及其同事。

Tình trạng chăn xe chở công nhân gây nên cảnh lộn xộn, mất an toàn giao thông ( ảnh chụp sáng ngày 22/6)
工人车辆乱停乱放造成交通安全隐患(6月22日上午拍摄)

光伏:关于有人阻拦前往南甘工业园区接送工人上班的班车的消息,您对此事有何看法?

阮仲海律师:义禄县义舍乡部分居民家属拦阻载有工人的车辆的行为,已触犯法律,有构成“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45条)的苗头。该行为直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文明生活、生活规范,影响公共场所的正常活动。

Luật sư Nguyễn Trọng Hải
阮仲海律师

这些行为应受到谴责,主管部门和地方当局必须预防并严厉处理,以确保社会秩序和安全,特别是那些媒体报道的威胁和损害驾驶员和工人健康(用头盔击打头部和手部)的行为。对于有上述行为的家庭,应充分认识自身行为,明确权利与义务、对社会的责任,尊重公民的民主自由,不得做任何法律禁止的事情。

Một nhóm công nhân bị chậm giờ làm do tình trạng chậm xe ( ảnh chụp sáng ngày 22/6)
一批工人因交通延误而耽搁(6月22日上午拍摄)

光伏: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样阻拦工人班车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阮仲海律师:《刑法》第245条规定了扰乱社会秩序罪,具体规定如下:1.任何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或因扰乱社会秩序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判处有罪但尚未消除犯罪记录,但仍然违法的人将被处以1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2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3个月至2年监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a) 使用武器或实施破坏行为;

b) 有组织;

c) 严重阻碍交通或者影响公共活动的;

d) 煽动他人闹事;

d) 袭击为维护公共秩序而介入的人员;

e) 危险的再犯罪。

Lực lượng công an Nghi Lộc có mặt giải quyết vụ việc
义禄警察到场解决此事。

南坎工业园区工人车辆被阻截事件发生于6月21日至22日。此前,6月10日,BSE电子有限公司运送工人的司机收到“宜舍乡8、9和11村居民”的通知,要求他们立即停止运送工人。“禁令”的原因是,南坎工业园区投入运营后,许多居民借钱投资建造宿舍供工人租用,但“目前,由于运送工人前往南坎工业园区的车辆数量过多,导致该地区许多经营宿舍的家庭变得非常空置……”。

联署者“8、9、11村居民”的通知中写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后,如有任何公交公司不遵守规定,我们将派人阻拦,并采取严厉措施。如出现任何问题,我们概不负责。” 义舍乡警察局长黄维阳表示:“据统计,该乡共有出租房屋1044间,集中在3、8、9和11村。目前,尚无确切统计数据表明有多少出租房屋空置。”

光伏:谢谢您,律师!

嘉辉 (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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