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要求各部门、地方加强森林保护管理。
(Baonghean.vn)-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向各部门和单位发出正式指示,要求落实省党常务委员会 2016 年 4 月 11 日第 03-CT/TU 号关于加强党对乂安省森林管理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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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件内容如下:
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16年6月21日第2860/QD-UBND号决定,颁布实施省委常委会2016年4月11日第03-CT/TU号关于加强党对乂安省森林管护工作的领导指示的计划。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被指定为省委常委会2016年4月11日第03-CT/TU号指示的常设机关。
为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16年6月21日第2860/QD-UBND号决定所确定的计划内容,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敬请省有关厅、部门、行业和县、市、镇人民委员会落实以下内容:
针对负责主持第2860/QD-UBND号决定内容的省级相关部门和行业,发文指导并责成直属机关、单位落实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16年6月21日第2860/QD-UBND号决定的内容,关于颁布省委常委会2016年4月11日第03-CT/TU号指示实施计划;
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指导森林保护局和区人民委员会职能部门就省人民委员会第2860/QD-UBND号决定第十节内容的落实情况提出建议,重点是立即落实第一节和第四节的任务(落实情况并完成结果报告,于2016年7月31日前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
指令实施计划实施时间:从现在开始实施,并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逐年维持;
在省委03-CT/TU号指示实施三年之际,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回顾三年工作并总结五年执行03-CT/TU号指示的工作。
上报信息方式:
各省级有关部门、行业、部门和县、市、镇人民委员会负责每6个月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通过林业分局)报告03-CT/TU号指示的执行情况,以便汇总。报告提交截止日期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
责成森林保护分局汇总并指导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汇报03-CT/TU号指示的执行结果(每6个月一次),向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省委常务委员会汇报。汇报须于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提交。
此外,该单位还根据当地森林管护工作情况,及时向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汇报,对森林管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处理和解决建议;
省各部门、各分支机构的指导性文件,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关于领导森林保护管理工作的专门决议,同时送交森林保护局汇总、督促。
热线电话:(0383)842710;邮箱:[电子邮件保护]。
接到此批示后,敬请各省、直属单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组织贯彻落实。
陈海(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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