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解除人民议会代表阮氏月香职务

August 3, 2016 17:02

河内市第十五届人民议会以100%的出席代表的赞成票通过了关于解除阮氏月香女士职务的决议。

今天(8月3日)下午,河内市第十五届人民议会第二次会议讨论并决定解除阮氏月香女士的人民议会代表职务。解除其职务的理由是其违反国籍和财产申报规定。

Bà Nguyễn Thị Nguyệt Hường
阮氏月香女士

市人民议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怀南在提出罢免阮氏月香女士市人民议会代表职务的建议时表示,阮氏月香女士当选为第十四届国会代表,但未被承认为代表。

据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介绍,7月15日,国家选举委员会人事、申诉和举报小组委员会代表与阮氏月香女士进行了会谈。在会谈过程中,阮氏月香女士承认自己拥有马耳他国籍,拥有外国账户和马耳他基金份额。


然而,在第十四届国会和第十五届河内市人民议会(任期2016-2021年)候选人资格文件中,资产申报部分却写明“无外国资金或资产”。

随后,7月17日,国家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不承认阮香女士为第十四届国会议员。根据《地方政府组织法》,阮香女士不符合资格,不值得选民信任。

经法律委员会主席和秘书处介绍后,会议出席代表100%(96/96)同意解除阮氏月香女士职务的决议。

阮氏月香女士(1970年出生)现任越南投资发展集团(VID集团)董事长、总经理、越南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央主席团成员、河内市工贸协会副主席、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国会议员、第十三届国会经济委员会委员。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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