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农林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缺陷
(Baonghean.vn)- 部分地区选民反映:农林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管理和使用仍存在不足和效率低下的情况;在土地转换过程中,农林有限责任公司、青年志愿建设队及其队员之间发生了一些冲突。要求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针对此事,相关部门回应如下: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在第28-NQ/TW号决议总结报告中,对2004-2013年改组以来农林企业土地管理和使用现状进行了总结、评估和总结,明确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如:未完成划定地界、设立场界桩、发放土地使用权证、转为租赁等工作;未利用地、休耕地面积仍然较大;对违法用地案件处理不力、不果断;政府与企业的管理责任没有明确;一些企业存在土地管理不严、承包、用地不当、违法转让林地等情况;大多数企业资本规模小、资产规模小,还面临不少资金困难;土地利用效率低,生产经营成果与所分配的森林、土地资源不相称;职工及全区群众就业和收入提高缓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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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义丹林场采伐未加工的金合欢树(说明图 V.D) |
为克服上述弱点和局限性,近期,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各部门、行业认真落实政治局2014年3月12日第30-NQ/TW号决议,继续完善、创新、发展农林企业,提高经营效益。具体如下:
*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 审查并建议农业和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补充职能和任务,在此基础上对公司进行分类,按照以下方向进行安排和创新:继续保持和巩固100%国有企业的发展;实行股份制;成立拥有2名或2名以上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
+ 按照决议精神,落实森林管理、保护和开发机制。
+ 主持并配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有关县镇人民委员会以及农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农林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任务审查和调整土地使用规划。
* 自然资源和环境部:
主持并配合有关区、镇人民委员会、农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土地测量、编制地籍图、核发土地使用权证、按照土地法规定向农林有限责任公司出租或划拨土地等工作。
* 财务部:
+根据国家的具体政策,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对本地区农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改组和创新发展;确保全资国有企业拥有足够的注册资本,确保国有控股企业的控股资本;确保森林保护预算。
+ 审查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将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的农林企业的社会经济项目交由地方管理。
+ 全面处理农业和林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资产和未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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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丰橡胶林,插图,Thu Huyen |
* 劳动、伤残军人和社会事务部:
检查农林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过程中剩余劳动力政策落实情况;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有效落实农林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干部、工人、职员的职业培训政策。
* 农林有限责任公司:
+ 颁布和实施转化应用科技成果的规划和计划,提高森林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正确、全面地执行对干部、工人、劳动者的政策和制度。
2015年,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就制定农林业公司布局与革新总体规划进行磋商,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征求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评估,据此,政府总理于2016年2月26日颁发第312/TTg-DMDN号批示,批准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制定的农林业公司布局与革新总体规划。
目前,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已于2016年3月15日颁发第1430/UBND-TM号批示和于2016年3月31日颁发第188/TB-UBND号通知,关于落实政府总理于2016年2月26日颁发第312/TTg-DMDN号批示,其中已向相关单位提出具体任务。
下一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将继续配合各厅、部门、县人民委员会、农林公司按照省人民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实施。
执行法令:政府关于安排和改造国有农业和林业企业的第170/2004/ND-CP号、第200/2004/ND-CP号以及政府2006年9月8日第95/2006/ND-CP号、政府2010年3月19日第25/2010/ND-CP号关于安排和将国有企业转变为单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LLC)的法令,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已组织将2004年以前的19家农业企业和18家林业企业安排为7家农业公司和5家林业公司,并根据企业法开展经营。 |
光伏
(合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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