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反国家宣传被判入狱5年

August 24, 2016 11:28

庆和省金兰市两名年轻男子因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而被判处总共五年监禁。

8月23日,庆和省人民法院一审以涉嫌犯“反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宣传罪”(刑法第88条第1款)判处阮友国维(31岁)有期徒刑3年,阮友天安(21岁,住庆和省锦兰市锦富坊)有期徒刑2年。两名被告人系堂兄弟。

据记录,自2009年初至2015年底,阮友国维利用社交网络Facebook直接撰写并分享了数十篇带有错误观点的文章,歪曲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政策和主张。他呼吁各方共同斗争,要求取消越南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管理权。

2015年4月17日晚,阮友天安响应越南反动组织“越新”的号召,在庆和省芽庄市永福坊警察总部的墙上用油漆涂抹反动口号。

随后,安某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并将其发布在越新组织的Facebook页面上。

2015年5月中旬,阮友天安前往新加坡参加由越南新报、自由亚洲电台(RFA)和第十九条新闻社联合举办的媒体培训课程。此外,阮友天安与潘仲恩(1998年12月22日出生,现居胡志明市)商讨并计划对胡志明市阮友天步行街进行轰炸调查,旨在制造轰动效应,打造热点。然而,上述计划仅止于阮友天安与潘仲恩之间的交流和讨论。

庆和省人民检察院表示,潘仲恩有实施恐怖主义犯罪的迹象。但由于潘仲恩未成年,人格心理尚未成熟,且受反动政治内容网站的不良影响。在调查过程中,潘仲恩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家人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未对潘仲恩提起公诉,但指派地方检察机关配合其家人对其实施监督教育。

据plo.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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