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逆儿子弑父,刑期不减

September 28, 2016 20:09

审判团认定,南某的行为属于流氓行为,是对父母和养育者的犯罪,必须判处最高刑罚。

9月28日,胡志明市高等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对被告人黄清南(1993年出生于胡志明市)谋杀罪的死刑判决。

合议庭同意一审判决,认为南某的行为构成流氓罪,是对父母和养育子女的犯罪,应当依法予以最高刑罚处罚。

据记载,2015年11月9日晚,南某外出喝酒后,看到父亲与母亲争吵,便回到房间拿毒品吸食。

Nam nhìn người thân trước khi theo công an dẫn giải về trại giam
在被警方护送到拘留营之前,Nam 看望了他的亲戚。

Nam的父亲跟踪而来,发现了事情的经过,便破口大骂,并踢Nam的手。Nam愤怒地冲进去殴打Nam,然后拿起一把剪刀向父亲发起攻击。

Nam的母亲抱着孩子跑了进来,试图阻止他。但她没能阻止,只好大声呼救。邻居们跑过来把孩子的父亲送到了急诊室,但不久后他就去世了。

在法庭上,南的母亲请求减轻儿子的刑罚。她说:“我的丈夫已经去世,我已无法改变他,所以我请求法院减轻南的刑期,让他有机会回家照顾孩子。孩子出生一个月后,他的妻子就失踪了,既没有去看望他,也没有关心他,所以我不得不代替他照顾他。” 然而,法院没有接受母亲的请求。

据Plo.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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