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督察因收受“报酬”受到纪律处分
道路管理二局二.3 交通督察武文图因涉嫌收受油罐车司机“赔偿”金案,被暂停党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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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2 月,第二公路管理厅交通监察员与河静交通警察局配合,拦截了一支从老挝驶往越南的超载木材卡车车队。 |
10月4日下午,越南公路管理局第二公路管理司司长黎玉明透露,越南公路管理局党委检查委员会对第二.3公路管理司交通督察武文楚(Vo Van Tu)先生(50岁)作出决定,暂停其党内活动90天,原因是有违纪行为迹象,已被河静省奇英镇警察局起诉。
此外,越南公路管理局还吊销了两名公务员的专业交通监察员证,他们分别是Vo Van Tu和Ho Van Thiet(35岁,居住在河静省Huong Son县Son Tan社),两人都是道路交通管理II.3分局的交通监察员。
杨明先生强调:“我们目前正在等待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以便采取纪律处分,并以专业的方式处理此事。我们的目标是严格处理此事,确保对违法的公务员和监察人员起到震慑作用。”
此前,8月24日上午,两名交通督察武文图(Vo Van Tu)和胡文切(Ho Van Thiet)拦下了开环公司的两辆油罐车进行检查。当时,只有一名司机出示了车辆登记证。武文图和胡切告诉两名司机,如果他们得到“赔偿”,就不会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8月24日下午4点左右,武文图和胡切正在从两名油罐车司机手中收取一封装有500万越南盾的信封,要求他们无视交通违规行为,被警方当场抓获。
目前,奇英镇警察局侦查局已立案,以“受贿罪”对被告人武文思、胡文切提起公诉,并对二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据《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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