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政府和总理的出色活动
(Baonghean.vn)——授权总理履行一系列与国际条约有关的任务;调整项目以加强省级卫生系统;成立5个检查组,预防和打击走私;乱扔垃圾最高罚款700万越南盾;...是政府和总理上周的出色指示和行动,
1-指派总理履行一系列与国际条约有关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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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阮春福将代表政府履行一系列有关国际条约的任务。 |
政府刚刚发布决议,授权总理代表政府履行一系列与国际条约相关的任务。
具体来说,政府授权总理代表政府履行国际条约进程中的一系列任务:代表国家向总统提交关于谈判、签署国际条约的决定;代表国家向总统提交关于批准、加入、修改、补充、延长或终止国际条约的决定;代表政府提交关于需要批准的国际条约的决定。
此外,根据总统的授权,代表国家组织谈判、签署国际条约;在为确保外交需要而需要紧急作出决定的情况下,代表政府决定签署国际条约;代表政府签署关于官方发展援助(ODA)资金和外国捐助者优惠贷款的国际条约;代表政府决定修改、补充、延长和暂时中止国际条约的有效性。
2. 调整项目,加强省级卫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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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该项目将促进远程医疗试点网络的发展,提高远程医疗网络中医院专家的专业知识,有助于改善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
此外,通过开发和实施专门的培训主题,以在线培训的形式应用现代技术,有助于提高医务人员知识和技能的交流;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实施期,调整后实施期延长1.5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项目总成本方面,将额外增加165万欧元,其中,德国政府无偿ODA资金额外资助150万欧元;越南配套资金额外资助15万欧元(由卫生部和富安、清化、太平、义安、安沛等省人民委员会安排)。
3.成立5个反走私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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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检查组将持续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0日。(图片来源:KT) |
越南政府副总理、389号国家指导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刚刚下达计划,部署多部门检查组对2016年预防和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的工作进行检查。实施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
此外,及时掌握政府、总理指示、决议、批示和389国家指导委员会关于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领域的指示、指导和执行情况和效果;明确在领导、指导、力量组织、资金、专业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同时,汇总关于提高预防和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商品工作有效性的机制、政策和措施的建议和意见。据此,研究并向政府、各部委、各行业和中央机构提出调整和控制方案,确保其合理性和严格性。
4-乱扔垃圾罚款最高可达7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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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合理的地方乱扔垃圾和排便将被处以数百万越南盾的罚款。 |
自2017年2月1日起,乱扔垃圾者将被处以最高700万越南盾的罚款。根据第155/2016/ND-CP号法令,在公寓楼、商业和服务场所或公共场所乱扔、乱倒或丢弃烟头和烟灰的行为,将被处以5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
未在公寓楼、商业区、服务区或公共场所的指定地点进行个人卫生(小便、排便)将被处以 1,000,000 至 3,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在公寓大楼、商业或服务区或公共场所错误地倾倒、处理或丢弃生活垃圾的行为将被处以 3,000,000 至 5,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在人行道、街道或城市污水排放系统或城市地面排水系统中倾倒、处理生活垃圾的行为将被处以 5,000,000 至 7,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该法令还规定,对驾驶车辆运输原材料、货物时未遮盖或让其掉落到环境中的行为,处以 7,000,000 至 10,000,000 越南盾的罚款。
5-支持紧急防护、森林防火和扑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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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同意中央预算政策,从2016年中央预算储备金中拨款1850亿越南盾给27个地方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用于实施2016年紧急森林防火、扑救和保护工作。
关于支持来源,总理责成财政部汇总2016年中央预算储备金使用计划,并于2016年12月向总理提交。
由于连续多日天气干旱无雨,林业部(林业总局)警告北部山区省份存在发生森林火灾的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国家森林保护和发展计划(2011-2020年)指导委员会要求上述地区的地方政府和森林所有者立即按规定部署森林防火和扑救措施。
6-2013年土地法修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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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阮春福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主持并配合有关部委、机构研究并提出修改2013年《土地法》的建议。
政府总理要求各部委、各行业、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对股份制企业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审查。企业改变土地用途时,应根据2013年《土地法》第118条规定,拍卖土地使用权,并于2017年2月1日前向政府总理报告审查结果。
在修改后的法律文件还未出台期间,企业股份化时的价值确定继续适用政府2011年7月18日第59/2011/ND-CP号议定和政府2013年11月20日第189/2013/ND-CP号议定,修改和补充政府2011年7月18日第59/2011/ND-CP号议定关于将100%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公司的议定。
7-人民检察院成员的标准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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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刚刚颁布了第 159/2016/ND-CP 号法令,其中详细说明了《监察法》中有关人民监察院组织和运作的若干条款的实施措施。
该法令具体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成员的标准和条件,包括:
1-人民检查委员会委员必须廉洁、公正、有信誉、熟悉政策和法律,自愿参加人民检查委员会。
2. 国家机关、公共服务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人民检查委员会委员必须由国家机关、公共服务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现任人员担任,且不得担任上述机关、组织或单位的正、副职。当选为人民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人员,其剩余工作年限不得少于人民检查委员会的任期。
3-乡、坊、镇人民检查委员会委员必须是该乡、坊、镇常住居民,且不得担任该乡、坊、镇人民委员会现任委员。
8. 拨款巩固运河和乡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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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同意与计划投资部就2016年国家发展投资信贷资金分配具体计划达成一致,总额达2.27万亿越南盾,用于运河和农村道路巩固计划中符合条件的项目。
政府总理要求,2016年国家发展投资信贷资金具体计划的分配必须遵循以下原则:2016年新增信贷资金不得超过地方根据国家预算法第8条第3款规定尚未清偿的贷款资金;贷款项目必须从2017年至2020年地方预算余额中拨出足够的中期投资计划,用于偿还贷款资金。
计划投资部主持、配合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向总理紧急报告2017年国家发展投资信贷资金计划分配情况,按照公共投资法规定实施该计划。
9-海洋环境事故后海产品库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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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副总理张和平同意,卫生部采购并暂存的海产品批次质量检测费用将从福尔摩莎公司赔偿基金中支出,并责成财政部按照现行规定指导支付。
河静、广平、广治、承天顺化四省人民委员会严格落实政府总理关于处理目前库存水产品收购和暂存数量的指示,遵循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在2016年11月8日举行的关于稳定受环境事件影响的中部四省人民生活和生产经营的措施指导委员会会议上所通报的数据。
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主持并配合卫生部、工贸部研究、审议明确海洋捕捞水产品保质期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
10-支持10个省克服风暴和洪水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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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总理刚刚决定从2016年中央预算储备中拨付1150亿越南盾,用于支持10个地方为民生提供援助并紧急修复在2016年3号风暴和风暴过后洪水中受损的水利工程、农村交通、堤坝等重要基础设施。
具体而言,安沛省获得250亿越南盾的支持;和平省100亿越南盾;河江省100亿越南盾;宣光省100亿越南盾;太原省100亿越南盾;永福省100亿越南盾;广宁省100亿越南盾;宁平省100亿越南盾;清化省100亿越南盾,义安省100亿越南盾。
总理还要求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按照政府2013年10月21日第136/2013/ND-CP号关于规范社会保护受益人社会救助政策的规定,为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房屋倒塌或被冲走人员的家庭提供援助。
和平
(合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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