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2017年元旦、丁酉年及春节期间交通安全
(Baonghean.vn)- 省人民委员会已制定第 788/KH-UBND 号计划,以确保 2017 年元旦、农历新年和春节期间义安省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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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海关环岛(荣市)指挥交通。图片来源:档案馆 |
按照政府总理2016年12月13日第2239/CD-TTg号批示关于确保2017年元旦、丁酉年和春节期间交通秩序和安全的批示,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要求:
一、确保2017年元旦、春节、春运期间交通畅通,满足客货运输需要,满足人民群众便捷、有序、安全的出行。
2.提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秩序法规的意识,落实2017年春节期间交通事故预防措施。
三、动员全政治系统的综合力量,做好保障交通安全、清理侵占交通安全通道的工作,同时将此作为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的重点、紧迫任务;首先是各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工会会员、社会政治组织成员的模范作用。
4.力争减少元旦、春节、春节期间及2017年春节期间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缓解交通拥堵,防止交通拥堵和特别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重点关注内容:
1.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参与者在春节和交通高峰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采取措施,防止交通事故,特别是在城乡使用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向机关、组织、运输企业和人民宣传和普及有关公路、铁路、内河和航空客运活动管理的法律规定。
2、2017年1月5日及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2月10日高峰时段,全省同步开展整治交通秩序安全、清理侵占交通安全走廊行为的专项行动。
3.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这是造成全省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制定交通组织计划,在路口、重点路段、交通流量大路段、人员密集区域以及重大节庆活动场所安排交通管控力量。
4.制定计划调动最大限度的客运车辆,满足人民春节期间(春节前回,春节后去)的出行需求;疏导拥堵,确保码头、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等地治安秩序和交通安全,不让旅客在上述地点过夜;检查省际客运车辆技术安全状况、企业、运输合作社客运经营情况;检查内河客运车辆、跨江客运码头安全状况。
5、整修交通基础设施,恢复堤坝路面,确保春节期间人车安全(2017年1月22日,即2016年农历12月25日前完成)。
6.检查交通信号灯、路标、标志牌、信号机、浮标等系统,及时修复补充,特别是在危险坡度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严格落实在建交通工程的交通安全措施,防止因施工造成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7. 采取措施防止荣市及各城镇发生迂回、变道、聚集比赛和为非法比赛加油助威的行为。
八、加强各级、各部门检查、指导、督促,有效开展2017年元旦、丁酉年、春节前后交通秩序安全保障活动。
三、任务分配:
1.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配合省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直接指导、检查、督促地方、单位切实落实高峰时段交通秩序安全保障工作,实现遏制交通事故,确保交通畅通、安全、便捷的目标。
- 配合有关部门、机构、行业、群众组织、政治和社会组织开展宣传、传播和教育活动,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印制和分发传单、海报、横幅和宣传标语,警告春节期间交通事故频发,原因是酒驾;骑摩托车、踏板车、电动自行车通行不戴头盔;超载、超过规定人数、超速行驶、争抢乘客;聚集、侵占道路和人行道,造成交通堵塞、交通事故……
- 根据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规定,更新和汇总每日交通安全和秩序报告,并结束高峰时段。
2. 省警察局
——继续保持和扩大专项队伍,协同各力量(包括乡级公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路线的24小时巡逻管控,发现和严厉查处交通安全和秩序违法行为,特别是客运面包车和出租车不保证车辆技术安全、超速行驶、争客、停车、错位上下客、违反速度规定、行驶时间规定、超载、超过规定人数、逆向行驶、客运面包车装载易燃、有毒物品,特别是酒后驾驶;摩托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如:超员、不戴安全帽、迂回行驶、酒精浓度超标、超速行驶、闯红灯等;
——指示区级公安机关定期组织包括乡级公安在内的各级公安力量加强巡逻管控工作,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重点路段、农村山区等违法行为多发区域。重点查处未成年人酗酒、醉驾、驾驶摩托车、强行闯红灯、超员载客、不戴安全帽等违法行为。对车辆采取临时扣留等措施,震慑和防止再次违法。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公布对机动车驾驶员酒精浓度超标行为的执法进度和处理结果。
-指示交通警察和治安警察配合交通监察局实施对出发后立即进行的运输活动管理措施,坚决处理道路上违反运输规定、超限、超载的车辆。
- 在关键、复杂的交通路线和交叉路口部署警力,分道疏导,确保交通畅通,尤其是在高峰时段。在荣市、各乡镇及周边地区实施预防和打击非法赛车及组织非法赛车活动的计划。
-指示水路交通警察和地区警察定期检查并严厉处理渡轮码头违反内河交通安全的行为,特别是没有救生设备、技术安全不保证、超员载客、渡轮码头不保证安全条件的车辆……
3.交通运输部
——牵头制定运输组织计划,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满足元旦、丁酉年和2017年春节期间旅客、货物运输出行需求;加强检查,坚决整治非法提高运输票价的情况。
——指导在建、运营路段、线路施工单位,特别是运营道路施工单位,清理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布置好照明、标志,疏通未完成路段的衔接,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安全(2017年1月22日前完成)。
- 指导全省客运企业严格规范驾驶员,确保其遵守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法规。制定计划,最大限度增加客运车辆,确保技术安全达标;合理组织运输和劳务,确保严格执行车辆驾驶员工作时间规定。根据春节期间出行情况,必要时可增调本地区车辆,接替各路乘客;坚决防止因车辆不足导致乘客春节返乡晚。
-指导汽车站保持清洁、安全和秩序,组织做好客户服务,定期在网站和大众媒体上发布路线、发车时间、票价、剩余车票等信息;主动与运输单位协调,协调路线上合理、及时的客运量。
——指示交通监察局配合交通警察和治安警察加强对违反交通安全走廊、侵占道路和人行道的行为的检查和处理;取缔“蟾蜍”车站和“非法”车辆;坚决查处在汽车站、上下客点和全程超员载客的车辆;对发现和处理的超载车辆及时制定运输计划。
——指导交通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交通路线和危险山口的交通安全隐患点。审查、补充和修复标志、路标、交通信号灯、道路标线等系统,确保所管理路线的交通安全。
——配合地方各级部门加强跨江客运码头和旅游景点航道安全管理。坚决叫停不合格码头和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不配备救生设备的车辆。积极宣传和提醒乘客乘船、渡轮过江时使用救生衣和连接装置。
——组织检查组落实好2017年元旦、丁酉节、春节期间交通运输工作,确保地方交通秩序、安全。
4.区、市、镇人民委员会
——继续利用大众传媒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法规。动员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秩序法律法规,自觉拆除占用道路、人行道、交通带等设施,为行人、车辆通行创造通风和安全环境。
- 组织检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反法律的家庭和个人,签署承诺自愿清理该区域,不侵占或再次侵占在道路、人行道或交通安全走廊上销售物品。
- 指派区、乡官员负责每个路线和区域的监督,并按规定处理违规行为。
- 2017年1月5日起在全省同步组织清理侵占交通走廊和城市人行道的行为。指示调动城市巡查、城市规章力量配合交警、治安警察制定计划,确保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交通秩序和安全;坚决查处违法行为,没收清理后再次侵占交通走廊和城市人行道的违规设置标志、广告牌、车辆、经营工具、服务设施。集中布置花卉、观赏植物、春节商品销售点,合理便捷地设置停车泊位,防止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督促、督促施工单位整治交通基础设施,恢复路面,确保人车安全、便捷。
- 已运营渡轮码头的地方,要修缮通行道路,确保通行便利和安全;定期检查重点渡轮码头,防止超员情况发生;补充救生设备,监测渡轮出行救生设备的使用情况。
- 荣市人民委员会紧急指示职能单位在交通信号灯群处增设道路标线系统、停止线、停车线和人行道;在符合分道条件的道路上实行分道和分流;制定计划防止交通拥堵;修复损坏和不安全的路段;动员力量清理交通走廊、城市人行道,立即处理和清理市内和市内路线上造成交通拥堵和阻塞的货物集散地……
5.路政二司:指导交通管理部门改造交通基础设施,审查补充交通安全辅助设备和道路信号系统。配合地方清理所辖国道上非法侵占和二次非法侵占的热点区域,减少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指导建设单位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在建和运营线路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6. 义静铁路管理股份公司:配合铁路经过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加强铁路交通安全保障措施,防止侵占铁路通道、非法开辟铁路道口;定期派员守卫铁路道口,确保公路与铁路交叉口,特别是没有护栏和红绿灯的交叉口的安全。
7.教育培训部:指示教育培训局在春节前夕深入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秩序法规;深入家庭教育,不让未成年学生骑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骑电动自行车要依法依规,乘船要穿救生衣,不聚集、跳舞、竞速、骑自行车成排造成交通堵塞。
八、信息传媒部、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及省内新闻机构:增加2017年农历新年和春运期间交通安全宣传时间和内容,重点宣传春节期间不依法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警示、处罚措施、预防措施和交通参与技巧等内容。
9.卫生部:指导安排增加班次,并在医院和医疗机构配备急救车辆和设备,及时支援和救助春节期间交通事故受害者。
10.省青年联合会:2017年元旦、春节前开展高规格宣传活动,动员工会会员和青少年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特别是严格遵守驾驶时佩戴头盔、不竞速、不组织非法竞速、不酒后驾驶等规定。动员青年志愿者力量参与交通高峰期路口、轮渡码头等交通疏导工作。
11.建议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和社会组织:加强对各坊、乡、镇基层干部、党员、工会会员,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公路、铁路、内河交通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采取措施,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摩托车事故、渡轮事故和铁路道口事故的发生。参与和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其管辖区域和范围内的交通秩序和安全维护活动。
三、实施组织和报告制度
1.实施机构:
a) 根据本计划,省级各部门、行业、部门和组织;县、市、镇人民委员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管理范围对每个成员和组织确定领导和指导责任,并在2016年12月30日之前将实施方案报送省人民委员会(通过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b)省公安厅、交通厅调动最大职能力量,全力保障2017年除夕、春节、春运高峰期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c)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省公安机关、交通厅、各区、市、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安排力量24小时值班,及时指导做好2017年1月24日至2017年2月2日高峰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地方、单位落实已批准的方案。
2. 举报方式
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水路警察局、省警察局、各区、市、镇交通安全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和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制度如下:
a) 临时报告:对造成3人以上当场死亡的特别重大交通事故,立即通过电话向省人民委员会、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初步情况,以便指导处理。
b) 日报:在高峰日
-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2月2日(即农历2016年12月24日至2017年1月6日)交警部门于次日上午9:0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办公室。
c) 总结报告:公路铁道交通警察局(PC67)- 省警察局综合2017年1月24日至2月2日9天丁酉年春节假期与9天平旦春节假期(2016年2月6日至2月14日)期间的数据和交通安全、秩序情况,并于2017年2月2日下午3点之前将其传送至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便根据规定综合并报告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省委、省人民委员会。
以上报告请发送至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办公室,传真号码:0383.837.814,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保护]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有关厅、部门、行业、组织和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依据本计划认真部署、严格执行,确保取得成效。执行过程中如遇困难或问题,请向省人民委员会(通过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以便监督。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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