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流域间森林环境服务付费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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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关于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有人士向义安报社透露:2016年,不同水电流域之间支付的森林保护项目单价存在差异,有些地方仅为28,000越南盾/公顷/年,造成可比情况,可能对森林保护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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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差异

根据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发给各地方的暂定单价,板谷、板韦、华纳、库达、南莫、南疆等水电站流域的电价达到每公顷每年20万越南盾以上;其余地区,包括板景、南农、溪波、绍瓦、南蓬等水电站流域的电价低于每公顷每年10万越南盾。其中,南农水电站流域的电价为每公顷每年4.6万越南盾,溪波水电站流域的电价为每公顷每年2.8万越南盾。

祥阳县30a地区,班韦、溪波、南农水电站流域森林面积达148153公顷。自2012年至今(森林环境服务付费政策实施时间),参与水电站流域森林保护的人员、单位和组织已获得440.54亿越南盾的资助。

据祥阳县人民委员会评估,森林环境服务有偿服务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大批群众参与森林保护,增加了群众收入,有助于稳定生活,逐步减少贫困;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森林管护责任感增强;森林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森林资源得到可持续发展。2011年,祥阳县森林覆盖率仅为59.1%,到2016年已提高到80.3%。

Công tác bảo vệ rừng góp phần ổn định nguồn nước cho các nhà máy thủy điện.(Ảnh chụp tại vùng lòng hồ thủy điện Bản Vẽ)
森林保护有助于稳定水电站的水源。(照片拍摄于班韦水电站)。图片来源:Nhat Lan

据参与祥阳县森林环境服务有偿使用的官员介绍,森林环境服务有偿使用政策的效益非常明显;但同时也可以看出,参与森林保护的主体对森林环境服务有偿使用政策的资金充满期待。该资金来源每年发放两次(分别在年初和年末,即人们的支出需求增加的时候)。

但截至目前,临近2017年农历新年,仅在班韦水电站流域地区支付了2016年的费用(暂定单价为22.9万越南盾/公顷/年)。至于溪波水电站和南农水电站流域地区,由于2016年森林环境服务费用支付暂定单价过低,因此暂时未支付。

针对这一问题,祥阳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卡文奥表示:“根据森林保护发展基金公布的支付单价,南农、溪波水电站流域的森林保护费暂定单价较低,仅为2.8万至4.8万越南盾/公顷/年。同时,2016年第一期支付金额按预付款比例不超过50%,因此这些水电站流域内大多数接受森林保护和提供森林环境服务的农户和农户组获得的资金很少。”

如果实施,将给民众出行、付款队伍和地方当局带来困难。因此,Tuong Duong县已与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协商,同意在2017年1月仅向Ban Ve水电站流域的森林保护实施主体支付款项。至于Nam Non和Khe Bo水电站流域,将在完成管理层级验收后一次性付款(预计2017年4月付款),同时建议主管部门考虑提供额外支持……”。

目前,桂风县也正在实施森林环境服务付费的第一阶段。当地也有一些地区的单价非常低。例如,在行田乡,参与圣瓦水电站森林保护的村社,许多人只拿到几万越南盾;有些人只拿到几千越南盾……

需要可持续的解决方案

根据规定,凡有大型水电站发电的流域,都将有相应的资金来源用于支付森林环境服务费用。事实上,水电流域之间的单价差异由来已久,省人民委员会也不得不制定计划,为单价较低的地方提供额外支持。

具体而言,2015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2011年、2012年、2013年征收的森林环境服务资金(同期没有支出项目)用于支持溪波、班景、南蓬、绍瓦、南农、安胜、卡莱等水电站流域,预算金额达175.57亿越南盾(确保支付单价统一为20万越南盾/公顷/年)。

Các lực lượng phối hợp kiểm tra bảo vệ rừng.
各部队协调检查和保护森林。图片:Nhat Lan

2016年底,在森林保护发展基金理事会会议上,水电流域间单价差异问题继续被讨论。森林保护发展基金代表也预测,未来可能出现以下复杂情况:森林所有者与森林保护主体存在攀比;难以调动民众积极性保护森林;民众参与森林保护的意识有限,导致政策宣传和解释困难……因此,建议理事会成员研究制定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和行业进行协商,并报省人民委员会支持决定。

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主任阮克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省人民委员会原则上同意继续向森林环境服务单价较低的流域提供资金支持。资金来源将根据正确标准从国家预算中拨付,并利用前几年的剩余资金。

森林保护发展基金在获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后,正在研究对单价较低的流域进行研究;在现有资金来源的基础上制定计划。计划完成后,将提交相关部门和部门进行评估,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因此,2016年水电流域森林环境服务单价差异问题已得到主管部门重视和解决,对参与水电流域森林保护且单价较低的主体将予以支持。但令人担忧的是,未来几年水电流域森林环境服务单价差异问题仍将持续存在。

如果没有从根本上、从长远角度解决问题,那么“到时候”,森林环境服务费单价低的问题将会“死灰复燃”,变得错综复杂。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拥有合法、规范、稳定的资金来源。然而,据研究,前几年森林环境服务费收入的剩余资金来源已经枯竭。那么,低单价水电流域的稳定资金来源从何而来?这是理事会和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根据政府2015年9月9日第75/2015/ND-CP号法令,特种用途林和防护林是国家分配给林业公司管理的天然林;没有分配或租赁,由公社、坊、镇人民委员会管理的林区,每年每公顷给予40万越南盾的支持。

根据第75号法令第9条规定,国家预算保障本法令规定的支出,并按年度在森林保护与发展计划中安排,分配如下:对于尚未平衡预算的地方和广义省,中央预算支持100%的预算;对于收入调节率低于50%的地方,中央预算支持50%的预算,地方预算保障50%的预算需求......

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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