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债而杀人致死的公社书记妻子,因新法而逃脱死刑。

January 17, 2017 15:37

因谋杀债权人夫妇而被判处最高刑罚的 Huong 女士,由于新法律对“犯罪未遂”的适用,刚刚逃脱了死刑。

1月17日,巴地头顿省人民法院院长阮文贤表示,他刚刚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文件,决定将黎氏香女士(42岁,原周德县金龙乡书记之妻)的谋杀罪从死刑减为20年有期徒刑。

据Hien先生介绍,在胡志明市最高人民上诉法院维持死刑判决后,香女士向总统致函请求赦免。在等待复审期间,巴地头顿省人民法院审查了卷宗,发现根据新《刑法典》的规定,香女士的刑期有所减轻,因此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文件,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对香女士的谋杀罪判处死刑,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然而,根据2015年《刑法典》(2015年7月1日生效)第57条第3款规定:“犯罪未遂,法律规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死刑的,处20年以下有期徒刑……”。尽管国会已推迟该法的实施,但对犯罪人有利的条款仍然适用。

“今天下午我们将去监狱向 Huong 女士传达这一决定,”Hien 先生说。

vo-bi-thu-xa-giet-nguoi-quyt-no-thoat-an-tu-nho-luat-moi

香女士在法庭上。图片来源:NQ

案情显示,Huong长期向Nga夫人及其丈夫借款8000万越南盾,还欠下2000万越南盾和6000万越南盾的会金。债权人多次催讨,但公社书记夫人始终没有还款。

2013年1月15日,Huong女士打电话给Nga女士和她的丈夫,催促他们到家里来还债,以便找个机会把他们杀了。当天下午,Huong女士一边计算债务,一边让生病的Nga女士去床上休息,等丈夫回家还债。Huong女士还让Hung先生(Nga女士的丈夫)去花园里砍香蕉、打鸡蛋给妻子吃。

当Hung先生忙着捡鸡蛋时,Huong女士从后面冲过来,用砍刀多次砍伤他的头部和双手。Nga女士冲出去救她的丈夫,自己也被砍了三刀。发现这一幕的人们迅速将受害者送往急诊室。Huong女士一天后被丈夫带到警察局自首。

幸运的是,Nga女士和她的丈夫身上共被砍了17刀,伤势从26%到80%不等。2014年3月,巴地头顿省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和暴力行为加重情节判处Nga女士死刑。胡志明市最高人民上诉法院后来维持了原判。

此外,Huong女士还因亵渎尸体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12年5月,金龙乡女财务主管Duong Thi Thuy Binh Ha(54岁)来到Huong家。由于自来水被切断,Huong女士要求Ha女士打开断路器,从井里抽水。

等了许久,水泵都没动,Huong便出去查看,发现Ha女士已触电身亡。Huong随即焚烧了她的尸体,并将骨灰埋在房子周围的树根里。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