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良选民提议考虑颁发林河矿产开采许可证

January 10, 2017 14:16

(Baonghean.vn)- 杜良县选民反映,该县林江(Lam River)矿产开采许可证制度不科学,靠近国家重点项目,并在居民生活和工作的河段引发山体滑坡。建议省人民委员会研究并考虑吊销该许可证。

针对此事,相关部门回应如下:

杜良县林江流域现有1个交通项目(杜良桥)和1个灌溉项目(杜良坝)。经核查矿产开采许可证申请,发现该地区共有2个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砂石开采项目,具体包括:

- 泰国资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杜良县波依山乡建设用砂石开采项目,2012年12月7日获得省人民委员会颁发采矿许可证,编号4958/QD-UBND.TN,面积19.83公顷,期限10年。

- 前化矿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杜良县当山乡开采建筑用砂石的项目,已于2014年10月6日获得省人民委员会颁发许可证,编号为4979/GP-UBND,开采面积为5.63公顷,期限为10年。省人民委员会准予部分归还2.5公顷土地,并准予继续开采3.13公顷土地。

Khai thác cát trên Sông Lam, ảnh tư liệu minh họa
拉姆河采砂,照片说明

经检查,上述两个矿产开发项目的法律文件如下:

Boi Son 乡建设用砂石开采项目:

矿区属于该省普通建筑材料矿物勘探、开采和加工规划;建设厅、农业与农村发展厅、交通厅和 Do Luong 县人民委员会的具体意见:上述建筑砂石勘探和开采区没有历史遗迹或风景名胜;不影响该地区的堤防工程、水利工程、农业用地;位于道路交通安全走廊之外;位于重点区域和国家工程之外(矿区是位于 Boi Son 乡 Lam 河右岸的冲积地;位于 Bara Do Luong 上游约 600 米处)。

Đoàn giám sát HĐND tỉnh kiểm tra thực tế
省人民议会监察团视察实际情况

Dang Son 乡建设用砂石开采项目:

该矿区属于该省普通建筑材料矿物勘探、开采和加工规划;已得到建设厅、交通厅、农业与农村发展厅、Do Luong 县人民委员会的评论,内容如下:上述建设砂石矿区没有历史遗迹、风景名胜;不影响区域内的堤防工程、水利工程、农业用地;位于道路交通安全走廊之外;位于重点区域、国家工程之外(矿区是位于 Dang Son 乡 Lam 河右岸的冲积地;矿区位于 Bara Do Luong 桥下游约 700 米,Do Luong 桥上游约 500 米)。(按规定,交通工程安全距离为 150 米)。

但为解决选民诉求,省人民委员会继续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与县、乡人民委员会配合,按照规定做好签发和监督程序。

嘉辉

( 合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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