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部就内政部检查结论发表讲话

March 9, 2017 09:05

工贸部公布了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工贸部领导和管理职务任职资格法律规定执行情况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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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部表示:在内务部进行检查之前,2016-2021年任期工贸部党委还指示对前一阶段的各项组织和人事工作进行审查。

根据审查结果,党执行委员会于2016年10月10日颁发了关于完善该部组织人事工作的第02/NQ/BCSĐ号决议。

根据该决议,陈俊英部长于2016年10月13日颁发了关于完善组织人事工作的09/CT-BCT号指示。

落实党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和部长的指示,近年来,该部致力于完善干部工作规章制度,特别注重干部选拔标准、条件、程序、引进外聘干部程序以及人力资源规划和培训等制度。

该部还制定了关于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的新法令,精简有效,满足了服务人民和企业、创造发展的政府的要求。

工贸部表示,将严格落实内务部检查结论中的各项要求。同时,继续落实党委第2号决议和部长第9号指示,确保人事工作真正按照党规国法有序开展。

内政部昨日下午公布的检查结论显示,在检查期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时任工贸部部长武辉煌决定任命97人(2015年63人,2016年34人)。其中,厅级任命55人,处级任命42人。

同时,有10人次原级别调任(2015年8人次,2016年2人次),有5人次调任,有1人次(正处级)延长任职至退休年龄。

根据该部2011年至2014年的报告,黄先生决定任命248人。其中,2011年任命38人,包括29个厅级任命和9个厅级任命。

2012年55件,其中司级27件,处级28件;2013年74件,其中司级26件,处级48件;2014年81件,其中司级43件,处级38件。

根据内务部督察局在督察期间的评估,工贸部已充分运用党的文件、国家的法律和关于担任该部领导和管理职务的公务员和公务员的任免、续聘、延长任期、辞职、解职和轮换的规定。

绝大多数录用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符合担任领导、管理职务的条件和标准。

但有2例在第一次就诊时不符合年龄要求(超过2个月和8个月)。

同时,任职时政治理论水平不符合31例,无国家管理培训合格证书3例,无外语证书3例,政治理论和外语水平均不符合3例,政治理论和国家管理水平均不符合4例,无国家管理培训合格证书且未有居住地考核评语的1例。

此外,还有两起未经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情况,不符合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录用、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根据检查结论,内政部建议工贸部长责成组织对已认定的违法行为进行审查,明确组织和个人的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按照法律规定落实正确的首长代表名额。

同时,撤销对2名未依法规定录用人员的领导、管理职务任职决定及其他有关决定(录用、考核、晋升……)。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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