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减少1万辆公车,不少大佬的车被削减
截至2015年底,公共工程车辆数量为2.4万辆。2016年11月2日,越南政府总理颁布第31/CT-TTg号指示,要求到2020年,除山区、海岛和特别艰苦地区的单位外,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配备的公共工程车辆数量减少30%至50%。
为实现这一目标,财政部建议减少各部委、部级机关和地方各部门及同级机构的公共交通车辆数量。
在总理关于公共车辆管理和使用的标准、规范和制度的决定草案中,财政部提出了许多相当强硬的措施,以实现减少公共车辆的目标。
![]() |
财政部希望大幅减少公共交通车辆的数量。 |
其中,部属各司局,人员50人及以上单位,由每单位2辆减少为每单位1辆;人员不足50人的,每单位2辆,每单位1辆。
财政部提出的另一项“更严格”的解决方案是,50人及以上的单位,2个单位共用1辆车;50人以下的单位,3个单位共用1辆车。
对于总务部直属各司局,规定也更加严格,可以4个单位配1辆车,而不再是现在2个单位共用1辆车。
在地方,财政部计划将各部门、机构车辆数量由每单位2辆减少到每单位1辆。
区、县、镇、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厅、人民议会车辆数量也可由每单位2辆减少为每单位1辆。
财政部综合考虑多种方案,提出将公务用车数量削减42%至62%,平均减少公务用车1万辆(以2015年公务用车数据为准)。
此举可能造成汽车过剩,财政部建议对这些过剩汽车采取以下处理方式:如果此人提出,可将其出售给有车的指定地点;或将其转让给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缺车的机关、团体、单位或更换老旧汽车;或将其拍卖。
关于司机队伍问题,财政部要求,各责任单位在处置富余车辆时,要按照劳动法规定安排、配备司机。
政府近日完成的《2015年国有资产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底,现有公务用车总数达3.77万余辆,其中包括领导职务用车、一般工作用车以及救护车、驾驶练习车、卡车等专用车。为拥有这些车辆,政府共投入预算近23万亿越南盾(约合10多亿美元)。
其中,一般工作用车(主要为4-8座车)数量最多,约有2.4万辆,购置金额逾13.3万亿越南盾。
将公共服务车辆数量减少 30% 至 50% 将有助于节省大量预算资金。
据越南网报道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