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规——在企业中罕见!

March 13, 2017 10:24

(巴新)- 根据第60/2013/ND-CP号法令,在企业部门推行基层民主规章(GDC),旨在促进生产经营管理机制的有效实施,确保灵活性和效率。然而,在我省推行此类GDC仍面临诸多困难和不足。

连接企业和员工

根据省级QCDC实施指导委员会的评估,雄原县22/12建筑安装股份公司是落实该内容较好的企业。公司本着创造条件、关心员工合法权益的理念,确保员工安心为公司贡献力量、服务公司。因此,公司始终为员工创造条件,让他们参与监督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例如:制定工资制度、竞赛和奖励制度等。

其他与员工福利相关的政策均已公开,员工可以通过年度员工大会发表意见、参与决策、接受监督和检查,并直接提出建议。公司每年都会在工作场所组织定期对话,主要讨论员工关心的议题,包括工作和收入、产品质量等。

Đoàn Khối Doanh nghiệp Nghệ An tổ chức khám, chữa bệnh miễn phí cho công nhân KCN Bắc Vinh.
义安企业代表团为北荣工业园区的工人提供免费体检和治疗。图片:黎清

公司已与工会执行委员会签署了《集体劳动协议》,并颁布了《行业与工会协调条例》。由于QCDCCS的良好实施,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不断提高,为改善工人生活做出了贡献,2016年平均工资收入达到每人每月540万越南盾。

同样,越南工商银行义安分行也认真组织、有序地组织了劳动大会。董事会通过大会公开透明地汇报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并圆满解决了员工提出的建议和问题。年初以来,该分行就将生产经营任务落实到各分管集体和个人。

每月评估实施效果,指出存在的问题,寻找最佳解决方案,以完成并促进生产经营。通过实施QCDCCS,该分行已形成强大的动力,为顺利完成生产经营任务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6年底,该分行在本地动员资金达3.235万亿越南盾,同比增长113%;投资贷款余额达3.16万亿越南盾,达到计划的107%。

越南工商股份制商业银行义安省分行副行长万武统先生表示:“该单位的劳动大会调动了各方资源,激发了工人的创造力。工人有机会就自身权利、义务和责任等问题发表意见,了解情况并提出宝贵意见。这有助于维护企业和谐、稳定、积极的劳动关系,为企业有效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企业在工作场所推行QCDCCS,对于提高企业和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责任意识,有助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生产经营效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企业“逃避”检查

效果和好处如此,但现实中许多企业仍不重视,仍对QCDCCS的实施掉以轻心,尤其是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导致工人和企业主之间发生不幸的罢工或“假新闻但不满意”......例如,2016年10月3日,位于荣市北荣工业园区的Matrix有限公司的3000多名工人同时辞职,要求维护自己的权利。

Sản xuất tại gạch ngói tại Cty cổ phần SXVLXD và xây lắp.
建筑安装材料生产股份公司的砖瓦生产。图片来源:Le Thanh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工人们对工作压力和工作环境感到过于不满。这也是该公司自运营以来发生的第三次罢工。前两次罢工分别发生在2010年和2012年。此次罢工,公司领导层不得不组织与工人对话,以解决工人在工作制度和福利方面提出的诉求。

通过第60/2013/ND-CP号法令指导委员会的检查,QCDCCS的实施仅在国有企业进行,而这一领域只占很小的比例,仅占企业总数的0.4%。

在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领域,还存在不少不足,例如:大多数单位没有召开职工意见大会,听取职工对经营活动的意见;没有组织与职工的对话;一些企业没有很好地执行劳动法律规定,没有创造足够的就业岗位,没有保障职工的收入;一些企业仍然存在欠薪、拖欠社保的情况;不少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足3个月,并通过与职工口头约定等方式“规避法律”,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

“尽管我省成立了60/2013/ND-CP号议定指导委员会,其任务是指导、宣传、检查和督促企业落实质量控制与控制体系(QCDCCS),但该委员会对QCDCCS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难度很大,因为企业数量众多(超过16000家),地域分布广泛,而企业的合规意识不高。尽管检查组有计划,并向每个企业发出指示检查内容的正式批示,但许多企业并不配合。通过检查,发现了单位在落实质量控制与控制体系(QCDCCS)方面的违规行为,但没有权力进行处罚。”计划投资厅官员、60/2013/NDCP号议定指导委员会秘书潘志清同志说。

另一个问题是,在执行第60/2013/NDCP号法令时,企业必须建立基层工会来代表工人,但到目前为止,全省1.6万家企业中只有400家成立了工会。“基层工会的作用依赖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而他们不敢为工人争取和争取权利。”

“没有强大的工会,工人的权利就很难得到保障。”省劳动联合会主席阮志芳先生说道。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一些雇主对《劳动法》的执行意识仍然不足,没有认真对待。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工人并不了解自己的权利。同时,对违反《劳动法》执行的行为也没有相应的处罚。

为了在企业类型中有效落实《合格劳动合同法》,计划投资厅厅长、省第60/2013/ND-CP号法令指导委员会主任阮文度表示:“必须得到党委的重视和密切指导,加强宣传动员,发挥基层工会组织的关键作用。宣传要强化雇主的责任,确保企业民主,对不遵守规定的企业要严肃处理。同时,要提高员工的认识;加强国家管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2016年,各区、镇指导委员会共检查企业21家,其中55%的企业制定了经营规章制度,成立了执行企业民主规章制度的委员会;46%的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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