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住房的新机遇
(Baonghean)- 省第十七届人民议会第三次会议上颁发了 2016 年 12 月 16 日第 51/NQ-HDND 号决议,关于支持在该省建设社会住房的投资项目的政策,为众多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机会。
2010年,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住房需求非常高。针对这一现实情况,为了鼓励和吸引投资者投资我省的低收入住房项目和工业园区职工住房项目,同时体现政府对创造条件帮助群众住房的关心和支持,省人民议会于2010年7月10日颁发了关于低收入住房项目扶持政策的第317/NQ-HDND号决议。
该决议颁布后已付诸实施,并产生了积极效果。截至2016年底,该省已实施6个社会住房项目,其中包括荣市的656套公寓。根据该省的政策,过去实施的社会住房项目可免除总投资/项目4-5%的税费。在此基础上,建设厅严格评估这些项目的售价,在成本价中扣除国家补贴资金,确保居民权益,其售价比同类商品房售价低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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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和兴禄公寓楼(荣市)面向低收入人群,由Tecco公司投资建设。图片:Thu Huyen |
然而,目前民众的住房需求仍然很高。根据荣市、门罗镇及该省工业集中区社会住房发展项目的预测,从现在到2020年,仍需要3500套公寓。另一方面,根据2014年《住房法》和政府2015年10月20日第100/ND-CP号关于社会住房发展和管理的法令规定,有必要对省人民议会第317号决议进行调整和补充,使其符合规定并满足实际需求。
2016年12月16日,省人民议会第十七届第三次会议(任期2016-2021年)通过了关于扶持社会住房投资项目政策的第51/NQ-HDND号决议。据此,扶持对象为国内外企业、合作社、家庭和个人,投资建设社会住房(公寓楼),用于出租、租购和出售给2014年《住房法》第49条规定的对象。
投资支持政策包括:对地形地质勘测费用及项目建设详细规划给予100%支持,但每个项目不超过10亿越南盾;对场地清理补偿费用给予100%支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按照国家补偿单价执行);对根据设计概算的场地平整工程给予100%支持,但每个项目不超过10亿越南盾。
支持社会住房项目范围内公共照明、游乐场、内部道路、绿化等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80%,每个项目不超过30亿越南盾。省级预算用于投资建设项目围栏内的道路和排水系统;同时,为投资者在项目围栏周围安装电力、供水和通讯系统创造一切条件。
建设厅副厅长阮廷利表示,根据省人民议会颁布的政策,未来一段时间,社会住房项目的招商引资将重点放在工业园区和经济特区。建设厅还将加强检查、监督和严格评估,确保社会住房项目投入使用的质量,保障其服务质量。同时,建设厅将注重严格评估售价,包括从成本价中扣除补贴金,保障人民的权利,真正体现该政策的人文精神。
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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