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四·三”假期交通安全、城市秩序、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

April 28, 2017 17:27

(Baonghean.vn)-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7年4月26日颁布了第04号批示,要求确保4月30日和5月1日假期期间交通安全、城市秩序、环境卫生和防火工作。

电报内容明确指出:

近年来,各坊、乡、厅、支部、单位人民委员会在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城市秩序、环境卫生、防火灭火等方面做出巨大努力,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创建文明城区作出贡献。

但情况仍然复杂,交通安全带和城市人行道再次被侵占,造成交通阻塞和拥堵……主要原因是一些坊、乡、单位对这方面的领导、指导不够规范,缺乏决心;法制宣传不到位;广大群众守法意识还不够强;对违法行为的巡查、管控和处理不够集中,不能及时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

2017年4月30日至5月1日四天假期期间,预计我市聚集人数将大幅增加,商业、服务活动、娱乐活动也将更加活跃。为有效保障2017年4月30日至5月1日假期期间荣市的交通安全秩序、城市秩序、环境卫生和消防(TTATGT、TTĐT、VSMT和PCCC),同时严格执行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17年4月19日第06/CD-UBND号批示和交通部2017年4月18日第1031/SGTVT-TTr号批示,市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市直机关、单位负责人有效落实以下内容:

1.各坊、乡人民委员会领导、配合市公安机关、市城市秩序管理大队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宣传工作,使交通参与者提高自觉遵守法律和措施的意识,防止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摩托车、公共汽车和水路交通事故;遵守酒后不驾驶的规定;不侵占道路和铁路交通安全走廊……

——加强国家对公路、铁路和内河客运活动的管理;采取措施,预防辖区内交通事故多发地段、重点路口、公路和铁路道口等发生交通事故。对有渡轮码头和水路经过的乡镇,应定期对内河车辆进行检查,防止车辆违反技术安全规定和不符合通行条件。

Lực lượng CSGT TX. Cửa Lò phân luồng giao thông. Ảnh: Cảnh Nam
库阿洛镇交警正在指挥交通。图片来源:Canh Nam

- 严格执行荣市城市秩序指导委员会2017年3月29日第62号-KH/BCĐ计划,重点是:清理和拆除招牌、广告牌,清除和严厉处理非法广告和分类广告;非法遮雨棚、天棚、临时市场、道路和人行道上的自发市场;人行道上的营地、防水布、雨伞;非法建筑材料收集点;自发临时房屋;汽车和建筑材料的框架;利用商业和生产场所、停车场、在人行道和道路上清洗汽车和摩托车、货物聚集场所、街头摊贩……;重点是主要街道和公共区域。

- 审查该地区垃圾堆积地点,动员组织、工会和民众进行全面环境清洁,确保街道干净整洁,于2017年4月29日前完成;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和监督街区和村庄的全面环境清洁工作。

- 派员巡逻并控制施工秩序;安排力量在节假日期间严格及时处理违反施工秩序的行为;如果任何坊或乡允许违规行为发生并且没有及时、干净地处理,造成后果,该坊或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城市官员将被给予纪律处分,最轻的级别为警告。

——加强消防法规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重点宣传火灾爆炸风险,具体指导日常生活中的防火措施,特别是在用电、金属焊接切割、石油和液化气交易活动、烧香拜佛等活动中的防火措施。加强检查,督促存在火灾爆炸风险的机关、团体、单位和企业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2.荣市警方调集最大限度的交通警察力量,以及其他警力,包括区、乡警察:

——组织职能力量定期对自发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站等交通安全进行督促检查,坚决叫停不符合技术安全条件的车辆、超过规定载客量的车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运营车辆。

- 定期在重要交通干线、交通事故高风险路段、交通拥堵路段执勤。

- 继续保持和扩大特别工作组,配合各力量(包括坊和乡警察)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路线的巡逻和管控,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交通安全和秩序的行为,特别是不确保车辆技术安全的客运货车和出租车,非法车辆,超速行驶和鲁莽驾驶,争抢乘客,停车、停车、错落有致地上下客,客运货车载有爆炸物、有毒物质,酒后或醉酒后驾驶车辆;超限和超载车辆,进入禁行路线,违反货车禁行路线的运营时间;道路上散落运送原材料的车辆,农用车辆、自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侵占道路、路缘石和人行道进行生产经营;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规;违反内河交通安全规定……

——配合交通督察局组织交通,在主要干道、路口安排力量分道疏导,确保交通顺畅,特别是在高峰时段;制定交通组织和疏导预案,安排充足的救援车辆及时处理事故,避免长时间交通拥堵。

3.请求消防警察第一局:配合各坊、乡、局、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的人民委员会加强防火、灭火检查,重点检查政治、经济、文化场所;重点区域和火灾爆炸危险大的场所,如:人员密集场所、舞厅、卡拉OK厅、公寓、高层建筑、市场、购物中心、服装生产企业、大型仓库、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工业园区内的场所等。在2017年4月30日和5月1日假期前、假期中和假期后,组织好常备军、巡逻队和防火、灭火警卫队的维护工作。

4.城市秩序管理组:按照所赋予的职能和任务加强活动,配合市公安机关、坊、乡人民委员会,严格落实荣市城市秩序指导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第 62 号 KH/BCĐ 计划。

5.教育培训部、市内学校:

——指导学校在放假前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继续组织学生签订交通安全法律承诺书;教育学生自觉参与维护校园和学校的环境卫生。

——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继续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摩托车、踏板车,要求6周岁及以上学生骑乘摩托车、踏板车、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不得在校门口聚集、并排骑自行车,造成交通阻塞。

- 配合地方落实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安全、校门口环境卫生等措施,防止交通拥堵(注意在接送孩子上下学时充分告知家长,不得在校门口停车、泊车、掉头,造成交通拥堵)。

6.各机关、社会组织、市广播电视台要加大利用大众媒体宣传交通安全、信息技术、环境卫生、消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加交通安全、信息技术、环境卫生、消防等新闻报道时间;宣传动员机关、个人、会员、家庭自觉遵守交通安全、信息技术、环境卫生、消防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迁移、拆除破坏交通安全走廊的建筑物;同时,对交通安全技能培训、预防交通事故特别是摩托车、摩托车、客车事故的措施等进行警示教育;荣市青年联合会动员青年志愿者参加节日前、节日期间、节日后主要路口、人流密集地段的宣传、交通疏导工作,确保节日期间交通安全。

7. 在本市有项目的投资者:指导施工单位妥善​​落实已批准的施工措施和环保措施,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城市规划、环境卫生和消防安全。对在建和运营的交通工程,必须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秩序,引导车辆安全通行,清理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并​​设置充足的灯光和标志。对未完工的路段,必须做好衔接,确保交通畅通安全,防止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

8. 乂安省城市环境建设股份公司:调动人力、物力,对2017年4月30日、5月1日假期前后未集中收集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进行清运,确保环境卫生,防止垃圾在城区堆积。

9. 荣市绿色公园股份公司:组织力量清理道路、高速公路、交通岛等处落枝落叶,修剪、扶植遮挡道路使用者视线、影响交通安全的树木、断枝。2017年4月29日前完成。

10.荣市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与发展股份公司: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系统、技术基础设施系统检查,及时发现、维修、保养交通信号灯系统,更换、修复烧坏、损坏的交通信号灯;修复损坏的标志牌,补装缺失的标志牌,增设禁止标志;对模糊不清的道路重新绘制车道标线;确保全市照明系统运行正常。2017年4月29日前完成。

十一、城管部门负责定期督促、指导、检查本批示的执行情况。

要求各坊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市直机关单位、政治组织、市级社会组织和学校负责人认真、及时地完成市人民委员会赋予的任务,并对完成任务负责。

荣市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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