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良:坦诚反省,认真克服

April 10, 2017 16:20

(Baonghean)- 杜良县委认真组织开展党员审查工作,落实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并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

Chi bộ cơ quan Huyện ủy Đô lương tổ chức kiểm điểm theo NQ T.W4. Ảnh: Nguyên Sơn
杜良县委党支部根据T.W4号决议组织开展审查工作。摄影:阮山

在根据第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二届)决议开展审查之前,杜良县委已多次召开会议,对各集体、个人进行具体评估,成立县委10个工作组,指导73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工作。县委还于2017年3月1日印发第420-TB/HU号通知,对县委常委会管理的13个集体、37名个人具体提出需要审查的问题。

宣传引导工作虽然经常性地开展,但落实到位时,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决心不够,有的党组织甚至在检查前都没有做好准备,存在“马虎、敷衍”的情况。

针对这一现实,县各工作组加大了检查督促力度。例如,南山公社第五a党支部筹备工作不充分,县委要求其重新筹备,并于日后进行审查。目前,根据南山公社党委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对组织和个人的审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经审查,南山公社党委收到17份举报,党执行委员会收到15份举报,涉及“思想政治”和“道德作风”两大类问题。该同志本人经审查,27份举报中,最少收到6份,最多收到14份。

南山公社党委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友德同志补充道:“任何党支部或党员个人,如果还未进行总体自我批评,就必须补充自我批评,收集集体意见,明确存在的问题。对所有已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提出解决方案和具体的克服计划,优先解决需要立即纠正的问题,并针对其他存在的问题制定路线图……”。

Thuong trực Đảng ủy xã Nam Sơn tổng hợp hồ sơ sau kiểm điểm để đôn đốc khắc phục- Ng.Sơn
南山公社党委常委会对审查后的文件进行整理,督促整改。摄影:阮山

盛山公社党委副书记、泰文焕同志表示:截至目前,公社党委及18个党支部已根据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决议完成整改工作。党委常务委员会正在汇总文件,归纳整改表现,指导、督促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在此过程中,我们重点督促那些对工作积极性不高的干部、党员;严格纪律和政纪,提高公社干部、公务员和群众组织的素质。

截至目前,杜良县已根据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四号决议,完成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审查工作。本着自觉自省、表率精神,明确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并自上而下按照正确程序进行。

在审查过程中,据县委书记张鸿福的评估,各党组织已克服了互相尊重、回避、害怕冲突或利用自我批评、批评进行打压、攻击,造成内部不团结的情况。这是因为每个组织和个人都认识到,这次审查是为了纠正、克服和更好地完成被交付的任务。

杜良县委书记张鸿福强调:“对一些同志表现出对组织内所分配的职务不满、工作敷衍、讲话不规范、推卸责任、批评意见右倾等现象,已进行认真分析并立即解决;其他表现已纳入定期处理计划。杜良县委将继续保持工作组,督促党组织更加切实地开展事后审查整改工作,切实贯彻落实越共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决议。”

阮山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