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文水电站投资者因非法建造祭坛被罚款
(Baonghean.vn)——桂风县人民委员会刚刚对同文水电项目投资者处以罚款,原因是该投资者在道路预留用地内非法建造了一座佛坛,并责令其搬迁并恢复原状。
根据桂风县经济与基础设施部和同文乡人民委员会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开具的 30/BB-VPHC 号行政违规记录,同文水电项目投资者在 16 号国道 194+654 公里处修建了佛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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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号公路一处违章建筑上,矗立着一尊高逾两米的观世音菩萨像(照片拍摄于2016年10月)。图片来源:Nhat Lan。 |
根据政府2016年5月26日第46/2016/ND-CP号法令关于对公路、铁路交通领域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规定,违反第12条第8款a点:在道路专用地块内非法建造永久性建筑物。
根据行政违规记录号30/BB-BBHC和法律规定,2017年3月17日,桂风县人民委员会对同文水电项目投资者达荣水电股份公司作出了关于道路交通领域行政处罚号160/QD-UBND的决定,罚款40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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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文水电项目投资者在16号国道上进行的所有违法建设工程(照片拍摄于2016年10月)。摄影:Nhat Lan。 |
在第160号决定中,桂风县人民委员会要求达荣水电股份公司(同文水电项目投资者)“搬迁非法建筑并恢复因行政违法而改变的原状”;“如果不遵守,将强制执行”。
2016年10月,义安报报道了同文水电项目投资者非法开采石材并建造佛像的案件;随后,2016年11月,桂风县人民委员会对非法开采建筑石材的行为处以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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