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减少BOT车站92年的通行费

May 16, 2017 06:55

交通运输部刚刚决定,将13个BOT项目的收费期限缩短92年3个月,将4个BOT项目的收费期限延长24年5个月。

调整和缩减的项目有:加固1号国道(QL1)潘切—同奈段路面;QL10从Tan De桥到La Uyen桥段,Km92+900—Km98+400;新建同奈大桥及大桥两端路线;BOT QL51;Dach Mieu大桥;胡志明路Km1793+600—Km1824+00(多农省);QL1避开荣市(乂安省)段;QL1改建升级;扩建QL1 Km1062—Km1092(广义省)段及Duc Pho绕行道;第1部分-建设古建大桥、QL60(茶荣、槟椥省)的投资项目;QL1避开边和市(同奈省)段;QL1避开清化市段;穿过Deo Ngang的公路隧道。

拉赫苗桥BOT项目必须进行调整,缩短收费时间,以收回资金。图片来源:An Hieu/VNA

其中,避开边和市(同奈省)的1号国道项目最终结算后通行费减免时间最短,为4个月,避开清化市的1号国道项目减免时间最长,为20年零1个月。

截至目前,交通运输部已对21个BOT项目合同进行调整,并达成协议,部分或全部完成建设阶段,其中包括19个公路项目和2个海事项目。相关信息已在交通运输部政府和社会资本投资官方网站(http://ppp.mt.gov.vn)上公布。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局(PPP)副局长武俊英表示,与BOT合同相比,缩短项目收费时间的调整,主要是因为结算协议(批准)金额与最初批准的总投资相比有所减少,以及当前交通量的波动。

根据政府第112/2009号法令第4条1款规定,项目建设总投资是项目估算的成本,作为投资者规划和管理资金实施项目投资的依据。

项目最终确定后,交通运输部将更新参数,重新计算收费时间,并与投资者签订合同,作为后期收费的依据。最终确定后总投资的减少,以及实际车流量、相关财务参数的更新……都将导致收费时间与投资者之前的估算有所不同。

交通运输部通过研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根据独立审计或国家审计和检查机构的原则,对BOT项目和BOT合同进行审查,然后采用最终价值结算项目,重新计算合同金额和收费时间。在开发过程中,交通运输部将审查收入和交通量,以此作为调整每份BOT合同的依据,直至项目生命周期结束。因此,与原先的估算相比,收费时间的缩短是显而易见的。

最终解决后,交通运输部还决定,4个项目必须延长收费期限,包括:50号国道美莱大桥项目,最长延长16年2个月(由28年4个月延长至44年6个月);38号国道安岭大桥项目,延长4年3个月(由17年1个月延长至21年4个月);18号国道王秘至下龙段项目,延长3年(由16年4个月延长至19年4个月);1号国道南边水至河静市段项目,延长1年(由20年5个月延长至21年5个月)。

这四个项目延长收费期限的原因是交通量与预测相比有所减少,实际收入远低于BOT合同中的财务计划,尤其是美莱桥BOT项目和38号国道安棱桥BOT项目。这是投资者在与国家主管部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考虑和评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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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Dang Son/baotintuc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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