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优厚新政将于2017年5月起生效

April 27, 2017 10:47

(Baonghean.vn)-废除多项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承包形式;2017年固定资产折旧新规;加大违反许可内容排放废弃物的罚款力度;向环境中倾倒动物尸体将被处以最高 300 万越南盾的罚款;......这是自 2017 年 5 月起生效的新政策。

1. 废除多项与土地使用权相关的承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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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04/2017/TT-BTP号通函(自2017年5月28日起生效)中提到的关于废止一批法律性文件的主要内容。

因此,第04/2017/TT-BTP号通知将废除整个第04/2006/TTLT-BTP-BTNMT号联合通知;与第04号联合通知一起发布的公证处和乡人民委员会使用的与土地使用权(QSDD)相关的合同形式(HDD)也将被废除,如下所示:

家庭和个人农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转让、赠与、抵押、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赠与、抵押、租赁合同;土地附着物买卖、赠与、抵押、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出资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资合同;土地附着物出资合同;...

2. 2017年固定资产折旧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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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17/TT-BTC号通知于2017年5月26日起正式生效,从2016财年起适用,对财政部颁布的一系列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包含许多重要创新。

第28号通知废除了财政部2016年10月13日第147/2016/TT-BTC号通知第1条第1款,该通知修改和补充了财政部2013年4月25日第45/2013/TT-BTC号通知中关于指导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折旧问题的若干条款。

关于修改和补充财政部2013年4月25日第45/2013/TT-BTC号通知第4条第2款d点第三点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和折旧的通知。

3. 提高违反许可内容排放废物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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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33/2017/ND-CP号法令(自2017年5月20日起生效),该法令规定对水和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罚款金额从3000万越南盾增加到5000万越南盾,至1亿越南盾至1.2亿越南盾:

将废水排放到许可证中不正确的位置和坐标的水源。

不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制度和方式向水源排放废水。

此外,该法令还规定对一些水资源保护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如对管理和运营造成水资源损失和浪费的工程的行为处以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的罚款(目前的罚款额为6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4. 向环境中倾倒动物尸体,最高罚款3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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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41/2017/ND-CP号法令修订补充的新法规,关于对渔业活动;兽医、牲畜品种、动物饲料;森林管理、开发、保护和林产品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因此,自2017年5月20日起,对违反以下规定的宠物主人处以200万至300万越南盾的罚款:

使用未列入越南允许流通的兽药清单或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用于预防或治疗动物疾病的兽药;

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向环境中排放含有病原体的废水和废物;

未遵守对宠物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的规定。

该法令还规定了对在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中使用每种禁用物质的处罚,将被处以5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的罚款;对运输、交易、收集、储存、屠宰、预处理和加工含有畜牧业禁用物质的动物产品的行为,将被处以4000万至5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在动物饲料的生产、加工和贸易过程中,每次使用禁用物质将被处以7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罚款;并暂停其6至12个月的运营(目前为1至3个月)。

5. 修改侵犯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行政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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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017/ND-CP号法令,修改和补充政府2013年10月16日第131/2013/ND-CP号法令关于规范侵犯版权和相关权利的行政处罚的规定以及政府2013年11月12日第158/2013/ND-CP号法令关于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告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的规定,自2017年5月5日起生效。

第28/2017/ND-CP号法令(以下简称第28/2017号法令)维持规定,对在公共场所的电线杆、交通信号杆、树木上悬挂、张贴、绘制产品、商品和服务广告的人处以100万至2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同时,第28/2017号法令明确规定,对散发影响美观、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广告传单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20万至50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下列行为处以 200 万至 500 万越南盾的罚款:在车辆前部、后部和车顶上发布广告;广告超出规定的车辆每侧允许的广告区域。

第28号法令还规定,对那些在影响美观、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传单上宣传产品、商品和服务的人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第28/2017号法令还对以下行为处以15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 传播和传播带有不符合越南风俗习惯的冒犯性内容的时装模特和表演艺术家的个人图像。

+ 在举办时装表演和文艺演出时,有不符合越南风俗习惯的行为或对对外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的行为。

此外,第28/2017号法令还补充了对违反文物鉴定业务经营条件、文物修复执业证书、文物修复执业资格证书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

另外,根据第28/2017号法令,未通过在越南注册的提供广告服务的组织或个人,直接在提供跨境广告服务的外国网站上发布广告的行为将被处以200万至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补充规定,对发行不符合电影发行许可证或放映决定内容和范围的电影的行为,或电影院在没有确保设施设备的情况下使用影响观众的特效的行为,处以300万至500万越南盾的罚款。

6.建设工程造价标准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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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建设工程造价估算规范-建设部分(修正和补充)》的第235/QD-BXD号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生效。

因此,《工程造价定额修订补充施工部分》(以下简称《造价定额》)是反映完成单位工程量(如1m3)所需材料、人工、施工机械等损耗程度的经济技术指标。3砖墙,1米3混凝土、钢材1吨……从准备阶段到施工完成(包括因技术要求和为保证施工连续进行而组织生产所必需的损失,并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和规定进行)。

估算定额是根据建筑标准和法规;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程;建筑业总体机械化水平;技术装备、施工方法和建筑科学技术进步(新材料、先进施工设备和技术等)制定的。

7. 从5月5日起,散发传单者和广告商都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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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项新规定,现行法规没有对这两个主体作出处罚规定。

政府刚刚颁布了第 28/2017/ND-CP 号法令,修改和补充了有关侵犯版权和相关权利的行政处罚规定以及有关文化、体育、旅游和广告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该法令自 5 月 5 日起生效。

据此,对关于文化、体育、旅游和广告领域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第158/2013/ND-CP号法令作如下修改:

- 散发影响美观、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广告传单,将被处以警告或20万至50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在影响美观、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传单上宣传产品、商品和服务的人处以 500 万至 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对在公共场所的电线杆、交通信号杆和树木上悬挂、张贴、绘制广告来宣传产品、商品或服务的人处以 500 万至 1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 因出售门票和收取参加节日的费用而被处以 100 万至 3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200万越南盾至500万越南盾的罚款:在车辆前部、后部和车顶发布广告;广告发布面积超过车辆两侧允许的广告面积。处罚措施包括强制拆除或删除违规广告。

对特殊产品、商品和服务进行广告宣传,但未按照规定在广告前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的确认,将被处以1500万至2000万越南盾的罚款(现行法规仅处以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的罚款)。

和平

(合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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